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作者:关心则乱



  长枫虽是庶出,但胜在卖相好,俊秀风雅,谈吐不俗(酷似少年时的盛紘,当年一眼迷住了王家老),很讨人喜欢,年纪轻轻又已是举人,父兄得力不说,姐妹们的亲事大多结的不错,估计金榜题名只是时间问题;是以盛紘一放出风声,倒也有不少人家响应。

  不过盛紘到底心眼明白,自己儿是什么货色,于是提出,家世只要说的过去就成,须以女方人为第一考虑,务求一位端方识礼贤能淑德的儿媳,最好性还有点烈。

  “枫哥儿那性,就得有人提着他的筋过日!”盛紘说的很含蓄,“既能替他撑住场面(顶得住刻薄婆婆欺负),又得能压得住他胡来的(不让他风花雪月耽误正事)!”

  王氏傻眼,这要求也具体了;她无不讽刺的玩笑着:“老爷不如替枫哥儿找个娘吧!”

  “本也没指望你。”盛紘没好气道,即便他敢信任王氏的心肠,也信不过她的眼光。

  ——明兰把脸埋在床铺里,闷闷的发笑,她几乎可以想象这场景。

  可盛紘又不能自己跑去相看人家闺女,于是只好去求老出马。偏老最近养养重孙,逗逗重孙女,过的十分和谐,根本不想再蹚浑水,如今正和盛紘磨着呢。

  其实若不是林姨娘自毁长城,盛紘真的是非常疼爱墨兰和长枫,人生在世,果然不能贪图的过了……丹橘端着晚膳进来时,却见明兰抱着一本册,已沉沉睡去了,便替她掩好被毯,轻轻退了出去。

  到了戌时末,顾廷烨及一行亲卫扈从才快马疾驰而来,眼看着一排十余个刚从校阅场下来的戎装男儿,俱是飞骑骏马,高大魁梧,脸上还残留着军戎战阵上的杀气,巴老福更老实了,连笑脸都僵了,一点头哈腰的把顾廷烨迎进庄内,往主屋去了。

  庄中仆役都忙着替整队亲卫牵马入槽,余下的骑卫去早已备好的厢房歇息,一走着,却见公孙猛并屠氏兄弟快步迎上前来。

  “谢大哥!”公孙猛朗声大喊,上去搭着一个二十余岁的骑装青年的肩膀,热络道,“你们可来了!”谢昂回头而笑,大掌拍着公孙猛,笑道:“阿猛!”转眼瞧见后头两人,又大声道,“屠大哥,屠二哥!”

  屠龙是个十多岁的壮实汉,一条刀疤斜斜从额头延伸至鼻梁,一笑起来颇见狰狞,他大笑道:“你别乐!小阿猛不是惦记你,他惦记的是今日校场上的风光。”

  闻听此言,阿猛果然闷闷不乐:“我叔偏不让我去,我想护着夫人也是要紧的,谁知夫人却叫我陪几个小丫头押送行礼!”

  “你小别生在福中不知福!”屠虎笑的很痞,“你老叔是为你着想,你好好读书习武,回头正经考个武举才是真的!似咱们兄弟西瓜大的字不识一箩筐,那是没指望了!”

  公孙猛虽个不小,实则才十四岁,少年心性,很快便释怀了,只缠着谢昂问这问那。

  “对了,谢大哥,都这么晚了,你们作甚非要赶回来?”

  谢昂边走边笑道:“都督不放心这儿,这庄里的底细咱们可不清楚。”

  “您别遮着掩着了,有这许多兄弟护卫着,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屠虎屏低了声音,咧嘴笑道,“怕是爷舍不得夫人吧!”

  “顾爷的事你也敢乱嚼舌头。”屠龙当即瞪了兄弟一眼,骂道,“这事还不清楚?约莫夫人要整理庄务,爷怕夫人年轻,威势不足,来给她撑腰呢罢。”

  “哪里威势不足呀?!”公孙猛怪叫,“夫人训我读书比我老叔还狠,我一句也还不上来。”

  他回忆某日,明兰笑眯眯道:庞涓和孙膑本都是鬼谷门下,庞涓不爱读书,中途跑出去当官领兵了,孙膑就好好习,天天用功,成后出山,下两下就把庞涓给灭了。阿猛呀,你想做庞涓还是孙膑?

  阿猛呆了呆,忍不住问:“难道庞涓打不过孙膑,是因为不好好读书?”

  他那老叔在一旁捋着胡笑着说‘是呀是呀’。

  还有昨天,他嘟囔着想护送顾廷烨或明兰,不愿干押送行李的差事,明兰依旧是笑眯眯的劝着:“阿猛呀,你说是物件要紧还是人要紧呢?”

  “自是人要紧。”

  “那你说是你功夫好还是屠家兄弟功夫好呢?”

  “自是屠家两位哥哥了得。”

  然后明兰就不说话了,只用看五岁幼儿的神情看着自己,还很怜悯的摇着头。

  自家老叔继续捋着胡依旧笑道‘是呀是呀’。

  每每此情此景,公孙猛忽然觉得自己凭空小了十岁,无端沮丧下来,缩到墙边发呆,需要哀悼半天才能缓过来。

  “还是有夫人的好!”屠虎感叹道,“我记得那会儿府里乱糟糟的,咱们跟着爷东奔西走,回外院自己屋后,吃的穿的也没个人张罗,爷只会给银,害的我们兄弟几个十天半个月的吃住在窑里……”

  “滚你娘的蛋!”屠龙不悦的打断道,“敢情你逛窑都是爷没娶媳妇的过错了?你小越来越没规矩,回去就找个媒婆给你说亲!寻个厉害的媳妇来管管你!”

  屠虎颇敬畏长兄,不敢回嘴,只轻轻嘀咕‘俺们是同一个娘下的两只蛋’。

  ……

  “这是怎么回事?!”

  明兰正帮着顾廷烨宽衣,却见锦袍肩臂部分有一处触目惊心的血渍,她当时就惊了。

  顾廷烨低头看了下,才回想起来,淡淡道:“今儿是头日,无甚要事,大伙儿一时兴起,便比了几场矛术……你放心,都是去了枪头的。”他见明兰一脸惊惧,又加了后半句。

  “你这人!”明兰嗔怒着,她放轻了手脚,迅速帮他脱外袍,“谁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你以为夺命书生是怎么死的?

  “咦……?”

  外袍脱下来了,里面的雪白绫缎里衣却并无血迹,明兰再撩开他的领口,顺着半个膀把衣裳褪了下来,只见光裸着的淡褐色皮肤上,肩臂处贲张着健硕的肌肉,却并无损伤,只肩上有块淡淡的青紫。

  她不解。

  “没错。”顾廷烨轻轻叹息道,“以后还是得在枪杆上包了布头才好,我一时发兴,没收住力道,险些把那小兄弟的胳臂对穿了。”

  明兰呆了呆,心里暗笑自己,原来是别人的血,她哦了一声,抱着换下来的袍就交到小桃手里,才又问道:“伤重么?”

  “最后我偏了些力道,所幸只是皮肉伤,我特从外头请了好大夫给他瞧了。”

  “那就好。”明兰点点头,微笑着过来给他松发冠,“能把你逼的全力而为,想来那小兄弟的功夫已是不错的了。”

  “嗯,年少有为,性也豁达,是可造之材。”

  顾廷烨身躯高大,坐在床沿上也只比站着的明兰低半个头,他环着她纤细的腰肢,把脸颊贴在女孩轻软的胸前,静静听着她的心跳声。

  明兰笑了,其实他今年也不过二十六岁,却满口老气横秋;正想打趣,却见他乌黑浓密的头发中银光一闪,细细看去,原来是鬓边生出几根白发,平时梳起头发来看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