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这么怕我”千夜话还没有说完,狼人少年猛然如电射出,他一个翻滚,已经把那挺六管火神炮抢到手里,枪口对准了千夜。
“放我走。”这是少年第一次开口说话。
千夜淡淡一笑,指了指火神炮,说:“你觉得那东西对我有用吗?”
狼人少年目光在千夜身上几处伤口掠过。在刚刚的战斗中,千夜以身体硬抗了血族战士的一轮原力枪轰击,至少中了五六枪。透过千夜护甲上的几处大洞,可以清晰看到那些伤口居然已经合拢,只留下浅浅痕迹。而且就算没有收口,伤口也都又小又浅,最多也就是皮肉轻伤。
连三级的血族原力枪都只能给千夜留下一点轻伤,火神炮就更奈何不了他。何况以千夜刚才如闪电般的速度,席尔或许扳机还没有扣到底,自己的脑袋就被摘下来了。
狼人少年一脸倔强,扬了扬火神炮,叫道:“放我走!”
千夜取出得自威廉的那块金属牌,在狼人少年面前晃了晃,说:“你伤得很重,我就是放了你,你也走不出这座山。而且看到这个,我觉得你至少应该听我把话说完。”
看到千夜手中的铭牌,狼人少年立刻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说:“这是,群峰之巅的圣使令!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千夜微笑道:“是个叫威廉的家伙送给我的。他打架本事一般,倒是非常能吃。”
狼人少年犹豫着凑过来,靠近令牌嗅了嗅,才慢慢放下火神炮,说:“上面确实有圣地的味道。这块令牌是真的。”
千夜收起令牌,说:“当然是真的。威廉让我帮他照顾这一带的族人。你怎么会被这些血族追杀的?另外,你虽然有群峰之巅的图腾标志,但是说老实话,你的实力却配不上群峰之巅的称号,这是怎么回事?”
说到最后一句时,千夜的声音已经带上一丝寒意。如果让他遇上冒充群峰之巅,到处招摇撞骗的家伙,那也不介意再多取点精血。千夜现在实力大进,体内能够容纳的精血也随之上升。现在取了包括一个三等子爵在内的整队血族精血,也还有些空余,不再象以前一样,一个子爵就能够将他撑爆。
狼人少年说:“我……我的名字叫席尔,就在不久之前,还是锋牙部落的一员。我们锋牙部落的先祖在四百多年前迁到这片区域,一直在斯图卡伯爵的领地内生活。而我,现在是部落里年轻一代的第一勇士,前不久获得了去上层大陆参加十年一次大狩猎的资格,并且进入前三十,夺得加入群峰之巅的资格。”
“这么说,你还没有来得及到群峰之巅去学习?”
“是的。”狼人少年回答。
千夜点了点头,这个解释倒还合理,随后他就问出最关键的问题:
“这些血族为什么会追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