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

作者:阿越



  当天晚上我即把这篇奏章递了进去,皇帝看了,赞赏一番,赏了锦袍玉带给我。我又请旨公开发行这篇奏章,也被恩准。

  《以乡村合作互济社推行青苗诸法札子》很快以最快的速度印了出来,因为我这里的针对冗官的地方主要是向阶层较低且无职权白领俸米的散官们开刀,所以预料中受到的攻击会比较小。旧党对青苗法非议最多,而我这种措施被司马光赞为“老成谋国之言”,而三朝老臣韩琦也多有夸奖,可以说是受到旧党的一致支持。(旧党们非常重视“祖宗家法”,我的札子在他们眼里,虽然有一些改革,却和之前常平仓的本意更加相近,在旧党眼里,这已经是一种胜利了。)比较不利的是,这些话很伤王安石的脸面,他对我也开始有防范之意,只是在公开场合,他还是赞扬这一篇对策是“良策”,因为我在奏折里也是称赞青苗法本身是不错的政策,算是给足了他面子。

  结果本来我以为会受王安石强烈反对的事情,竟然出乎意料之外的在朝野受到一致的好评。而我的声望此时如日中天,士绅们都称赞我有经国之材,百姓们高兴他们可以和熟悉的人打交道而不是面对那有理说不清的官家……《合作社札子》的单行本很快被大卖,甚至传到了辽国和西夏,辽主看了这个对策,竟然半天说不出话来……凡有眼光的,都知道这份对策可以有效的缓和大宋国内的矛盾,保证青苗法起到它应有的效果。

  只是他们却想不到,这份对策有其更重要的意义,那就是标志中国有史以来,帝国政府第一次开始把行政之手伸到了乡村,虽然是自治性质的东西,却已经有了半官方的色彩。一次相当重要的变革,在无声无息中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