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

作者:雷米



    所谓标记行为,则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满足满足心理上或情感方木的需要而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方式。从有据可查的连环杀人案件来看,凶手在现场留下标记行为的不胜枚举。例如“恶魔的门徒”理查德·拉米雷兹。他在1984年至195年期间,在美国洛杉矶连续犯下多宗命案。在犯罪现场,他都会留下特殊的标记——一个倒转的五角星。载入“约克郡屠夫”皮得·萨特克里夫。他在1975至1980年期间,在英国多地杀死13个女人。作案后,他喜欢在被害人手里塞入一张五英镑面值的钞票。这些标记行为的共同点事并非实现犯罪目的所必须的。因此,可以明显地反映出犯罪行为人的特殊心理需要。那么,在这三起系列杀人案中,凶手的标记行为是什么呢?从表面上来看,犯罪现场并没有留下凶手的明态标记。从潜态标记来看,最能够反映出凶手特殊心理需要的,恐怕就是那些个鲜明“报应仪式”,无论是用血墨解题获取密码,还是寓意为子宫的水囊,再到完美复制的火灾,都反映出凶手对“善恶有报”的执意追求。一方面,凶手表达出自己对死者的憎恨与愤怒,另一方面,他也通过这种报应仪式宣告自己有报复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视为是对自身犯罪能力的展示。反映在凶手的日常生活中,他可能是一个具有强烈的道德感,善恶观念分明,对任何侵犯自身行为均视为无限放大,甚至带有强迫观念(例如联想、回忆、对立思维等),进行图谋报复等等。

    从凶手实施的反侦查措施来看,他具有相当程度的反侦查意识及能力,切呈不断升级的形态。在三起杀人案的现场均无发现指纹。头发及完整足迹。从清除现场痕迹的手段来看,凶手在前两起案件中采用了事后清扫的手段,而在第三起案件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凶手使用了脚套。这会缩短他在现场停留的时间,且不会因再次接触器物留下新的痕迹。这表明凶手的作案手法日益娴熟,并具有一定的总结和提高能力,时时修正和盖上犯罪手段。在生活中,凶手也许对司法活动及法制时间高度关注,并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了解刑事侦查策略与措施。

    根据上述对凶手的属性分析及描述,方木认为凶手再次犯案,目标是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新闻事件当事人。犯罪地点为公开场合,房子手法取决于新闻事件的内容与性质,但一定体现出“报应仪式”的特点。同时,方木不无担忧地提出,凶手位了追求更强烈的轰动效应,很可能再次采用危害公共安全的手段。

    尽管方木对凶手的犯罪心理画像已经做到尽可能详尽,然而固定犯罪嫌疑人仍然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专案组经过研究,做出如下工作安排:第一,协同交通管理部门,查看三个案发现场附近的道路视频监控录像,寻找案发期间同时出现的可疑车辆。

    第二,通知网监部门,查找哦针对三起新闻事件及三起杀人案的网络评论中,内容措辞激烈,带有引导性及预测性(例如新闻媒体并未公布的案件细节)的发言人。

    第三,采取新闻封锁措施,案件侦破进展要绝对保密。同时,会同宣传部门,要求新闻媒体尽量减少对负面新闻的宣传与渲染,减少新闻当事人被害风险。

    在现有线索有限的情况下,上述侦查活动纯属不得已而为之,其范围之广,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见。于是,各路人马按部就班,纷纷忙碌起来。相比之下,方木暂时清闲下来。然而,在他心中却总有隐隐的不安,似乎自己忽略了什么。

    几天下来汇总至专案组的情报少之又少。一些专案组成员甚至动用了自己的刑事耳目。一章无形的大网悄悄地在C市拉开,然而,那条鱼,却依旧毫无踪影。

    方木无意全盘否定这些侦查措施,不过,在她看来针对这样的犯罪人,常规侦查思路很难发挥作用。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本起袭来杀人案相当于无动机案件。在没有明确嫌疑人范围的前提下,任何侦查活动无异于大海捞针。如果能进一步缩小嫌疑人的范围——

    方木觉得,自己还需要做点什么。

    宽城分局地下停车场总面积为1800平方米左右,主要用来停放公务车。其中,有一块区域专门用来停放作为物证的车辆。在那片围着警戒线的区域里,方木很快找到了那辆灰色五菱面包车。

    上汽通用五菱出产,1.3升排量,2009款标准型。方木围着这辆车转了几圈。尽管车身上已经蒙上了薄薄一层灰尘,但是看得出,这辆车还是得到了车主的精心保养。除了车尾处被消防车撞开所造成的几处破损外,其他部分基本光亮如新。

    仔细观察,在车门把手上还能看到残留的粉末和胶带粘取过的痕迹,想必现场勘查人员已经对整车进行仔细的勘验。方木想了想,带上手套和脚套,打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座。车内基本保持了原貌,看上去也十分整洁。座椅外罩皇马球衣样式的座套,看来车住是皇家马德里队的拥趸。车内放置的物品已经被勘检人员拿走,从现场图片来看只有一副太阳眼镜和几张票据。车内烟灰盒里的烟蒂和烟灰均已被提取,但是方木认为不会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以凶手的谨慎性格而言,除了将车停在消防车道内的必要动作之外,他不会碰车内的任何东西。

    就是这个人,将吴兆光获救的时机无限延后。

    当他做在驾驶座上,堵住那条生命通道的时候,不远处的9号楼633室内正火光熊熊。彼时,他在想些什么呢?

    方木把钥匙插进点火开关轻轻一拧,发动机的轰鸣声立刻在静静、昏暗的停车场里响起。方木把手按在方向盘上,静静地注视着前方。那里好似一片灰黑色的墙壁,墙角还长着在阴暗潮湿的环境下才会出现的苔藓。

    午夜的富都华城小区一片寂静,林立其中的楼房里,只有稀疏的极点灯光。凌晨时分,小区的路灯陆续熄灭。园区的所有事物都隐藏在黑暗中,只剩下轮廓若隐若现。因为刚刚下过一场雨,空气清冷,土壤潮湿,落叶渐渐腐败的味道更加明显。一辆灰色五菱面包车宛如幽灵般悄悄驶入消防车道,车灯扫过之处,平整的绿地上仍有雨水闪闪发亮,几只出来觅食的老鼠纷纷钻入已经泛黄的草丛中,不见踪影……

    方木细细体味着凶手的每一点心思变化,随手打开车灯。

    眼前的一切应该是宁静的、惬意的,而凶手肯定无心欣赏这些。相反,他的注意力应该一直集中在周围的环境里,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例如一个夜归的业主,或者一个巡逻的保安。

    也许,他即警惕,又满足,急于脱身的同时,也不忘汇通欣赏下那件“作品”。他知道,用不了几分钟,这宁静的园区将会陷入一片混乱。有人惊恐,有人慌乱,有人会感到恶有恶报的畅快,有人会感慨宿命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