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

作者:雷米



    廖亚凡不客气地姐过来,擦眼泪,擤鼻子,随后又把纸团扔在地上。

    “我告诉你方木”廖亚凡的声音还囔囔的,带着浓重的鼻音,“不想结婚趁早说——我不用你可怜,今后你该干吗干吗去,少管我,没有你我照样活!”

    方木想了想,觉得还是息事宁人为好。

    “亚凡,我答应你的事情一定会兑现。”他的声音嘶哑,“只不过,我现在的工作太忙了。等我做完手头的事,一定认真考虑结婚的事,行么?”

    廖亚凡没有回答他,只是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抽泣。也许方木的话让他感到些许安慰,情绪也慢慢平复下来。

    “我问你一句话。”她站起来,不停地用手背擦着眼睛,“你喜欢我么?”

    方木怔怔地看了她几秒钟,最后一开目光。

    “太晚了,睡吧。”

    这间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重归平静。黑暗中,方木瞪大双眼望着天花板,久久难以入睡。隔壁的卧室里,廖亚凡翻身的声音清晰可辨。也许,对他们来讲,今夜注定无眠。

    方木的心情差到了极点。长久以来一直回避的事情,突如其来地摆在眼前,热情是以令人如此尴尬的方式。他无意去责怪廖亚凡,诚如她所说的那样,方木有工作、朋友、同事,有充满刺激与挑战的疑案。廖亚凡除了他,睡眠都没有。在她心目中,唯一能依靠和把握的,只有方木而已。

    然而,他不能不对她心生怨气。看来廖亚凡当初提出想去公安厅工作,最直接的目的就是“监控”自己,顺便监视米楠,当然,他不知道米楠并不是方木的同事,而是在分局工作。在得知不可能去公安厅的时候,廖亚凡退而求其次去市人民医院,多半也是出于对邢璐的兴趣。

    方木终于知道在得知陆海燕皈依佛门的时候,廖亚凡为什么忽然对她表达出善意。

    在她的心目中米楠、陆海燕和邢璐都是她的竞争对手。如今陆海燕已经不存在威胁。米楠的生活圈子和她毫无交集。唯一可以接近并“打败”的对手,就是同样年轻的邢璐。

    对廖亚凡幼稚到近乎愚蠢的想法,方木却不觉得可笑。在她出走的那几年之中,险恶的环境和生存条件让她的本性中仅留下动物般的掠夺和占有欲。把握住方木这样一个男人,无疑是廖亚凡唯一的生活目标,其他的异性对她而言,统统可以当做敌人。

    好在她没把年近五十的杨敏也当作情敌——方木悻悻地想到,否则指不定在医院里闹出多大的乱子。

    想到杨敏,方木的心情更加低落。如果她把廖亚凡的话转述给赵大姐,赵大姐又会作何反应?

    刚刚理顺的生活轨迹,又被搅得一团乱麻。

    凌晨3点左右,方木才迷迷煳煳地睡着。再睁开眼,已经是天光大亮。

    他睡眼惺忪地爬起来,一眼就看到了餐桌上的粥和煎鸡蛋。方木想了想,推开卧室的门看看,廖亚凡已经不见踪影。方木又些发慌,以为廖亚凡又出走了,可是看大衣服和鞋子什么的还在,稍稍放下心来。

    他给廖亚凡发了一个短信,只有三个字:在哪儿?

    廖亚凡很快回复,也只有两个字:上班。

    方木彻底安心,呆坐了一会儿就匆匆洗漱。喝了一碗粥,吃了两个煎鸡蛋之后,他出门上班。

    今天的目的地不是公安厅,而是宽城分局。虽然市局已经认可对系列杀人案进行串并案侦查,但是方木在陈述理由时仍然有所保留。

    因为他不能确定,那个神秘的胶底再次出现在火灾现场。

    米楠看到方木的时候神色明显一怔。

    “你怎么了?”她看方木脸上大大的黑眼圈,“脸色这么差?”

    方木无心跟她解释,直截了当地问道:“有发现么?”

    米楠摇摇头。

    “室内现场经过焚烧和水龙扑救,已经彻底破坏了。”米楠的语气也显得很无奈,“走廊里和楼下也被多人踩踏过,一点勘验价值都没有。”

    “那车辆附近呢?”方木不甘心,又追问道。按照警方的推测,凶手本人将车开到消防道上,那么,在车辆附近也许会留下足迹。

    “我考虑过这种可能。不过,凶手在作案时肯定戴了脚套,因为在驾驶座下方只提取到死者吴兆光的足迹。另外,火灾发生后,多人到车辆附近查看,最后还把车辆生生撞开,地面痕迹肯定被破坏了。”

    方木大失所望。米楠察觉到表情变化,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没发现那个足迹,并不意味着他没到现场,不是么?”

    这只是安慰。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只有发现并提取到那个足迹,才能证明系列案件为同一人所为,而不是想反。

    再留下也没什么意义,方木起身告辞,米楠送他到门口,问道:“心理画像做的怎么样了?”

    “分析得差不多了。”方木随口说道:“明天开案情讨论会,你去么?”

    “去”米楠的神色犹豫,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方木心里一动,停下脚步,用眼神询问她、“你有没有想法,”米楠堪酌着词句,“像凶手那么谨慎的人——甚至在有些现场还用了脚套——怎么会留下足迹呢?”

    自本年度9月份起,本市接连发生三起手法诡异的杀人案,经警方分析认定,可初步判断三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

    从生理属性来看,凶手为男性,年龄在25岁-35岁之间。身高在170-175cm之间,体重在75-80公斤左右。体格健壮,体表特征及步幅特征不详。惯用手为右手,肢体无残疾。

    对凶手的生理属性分析结论为较模煳。原因在于凶手除了半枚残缺足迹外(在第47中学杀人案现场提取),并没有在现场留下可供鉴证的痕迹。因此,只能大致描绘出凶手的身高及体重。不过,这三起凶杀案件的现场来看,凶手曾有徒手制服死者及负重等情节方木据此推断凶手位体力较好的青壮年。从其中两起案件中,束缚死者手脚的胶带缠绕方向,可推断出凶手的惯用手位右手。

    从社会属性来看,凶手未婚或已离异,没有子女,独自居住,或另有住处。居住地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经济状况尚可。主要依据是凶手往往要为犯罪做大量准备活动,如果与他人同居会有诸多不便。另外,现场的种种痕迹表明凶手拥有可自行支配的机动车辆,据此可推断凶手的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