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尘

作者:尼尔·盖曼

    人们常常注意到,忽视显而易见的大事就像忽略微不足道的小事一样,在生活中屡见不鲜,而对大事不上心往往会惹出麻烦。

    特里斯坦·索恩走向石墙的裂口。自十八年前尚裹于襁褓之时起,这将是他第二次从仙国这一侧穿入石墙村。星星一瘸一拐地跟在他身边。故乡的气味和声音涌进脑海,令他头脑发昏,心潮腾涌。他朝裂口走去,向石墙的守卫点头致意,一眼就认出了他俩:年轻点的男子正无所事事地来回倒脚,喝着一大瓶酒——八成是波洛缪斯先生的上等麦酒。他叫威思顿·皮平,是特里斯坦昔日的同班同学,可两人素来没有交情。另一个年长些的男人正急躁地吸着快要熄灭的烟斗。他是特里斯坦曾经的雇主,“门荻与布朗”杂货店的老板杰瑞米·安布罗斯·布朗。两个男人背对着特里斯坦和依凡妮,目光毅然地朝着石墙村,似乎连瞟一眼牧草地上的景象都是种罪过。

    “晚上好。威思顿,布朗先生。”特里斯坦彬彬有礼地问候。

    两人一惊,威斯顿还将酒洒到了夹克衫前襟上。布朗先生举起木棍,尖端对准特里斯坦的胸口,满脸戒备。威思顿放下麦酒,拿起自己的木棍,挡住裂口。

    “站在那儿别动!”布朗先生用木棍示意特里斯坦止步,仿佛他是头野兽,随时都会扑上来。

    特里斯坦爽朗一笑:“你不认识我了吗?是我,特里斯坦·索恩。”

    正如特里斯坦所想,身为资深守卫的布朗先生没有放下木棍。他上下打量着特里斯坦,从磨破的棕色靴子到乱蓬蓬的头发,再到他被晒黑的脸,轻哼一声,不为所动。“就算你是那个一无是处的索恩,我也不能放你过去,毕竟我们是石墙的守卫。”

    特里斯坦眨眨眼:“我也在石墙边站过岗。并没有规定称不能让墙那边的人进村,只要阻止村里人过去就好。”

    布朗先生缓缓点头,像在对白痴说话:“就算你是特里斯坦·索恩——虽说我觉得极其可疑,因为你长得和他完全不一样,说起话来也不像。这点姑且先信你。这样一来,你住在村里这么多年,见过多少从牧草地那边过来的人穿过石墙呢?”

    “这个嘛,就我所知,一个都没有。”特里斯坦说。

    布朗先生露出笑容,恰如以往因特里斯坦迟到五分钟而扣他一上午工资时的神情:“千真万确。没有明文禁止,因为这种事从不会发生。没人能从墙那边穿过来,反正我当班时你休想。好啦,你快点滚吧!小心我一棍子打你头上!”

    特里斯坦惊呆了:“你们是存心刁难我吗?嫌我吃的苦不够多吗?不,我已经历经磨难,却在最后关头被一个自命不凡、斤斤计较的杂货商和一个抄过我历史作业的家伙轰了出去……”他正想破口大骂,可依凡妮碰了碰他的胳膊,劝道:“特里斯坦,走吧,你不该和自己人吵架。”

    特里斯坦闭上嘴,转过身,一言不发地与星星走上长满牧草的斜坡。四下混杂着形形色色的人,忙着支摊位、挂彩旗、推小货车。一种宛如乡愁的情绪涌上特里斯坦的心头,半是渴望,半是伤感。周围的人恐怕也有同感。特里斯坦感受到,比起石墙村那些身披精纺夹克、脚蹬平头钉靴子的苍白村民,这儿的人倒与他更为相似。

    他们停下脚步,旁观一位矮妇人费力地支起货摊,她的腰粗得几乎和身高同宽。那妇人并未开口,特里斯坦便走过去帮她:扛起手推车上沉甸甸的盒子搬到摊位上,爬上高高的梯子往树枝上挂彩带,再从盒中取出沉重的玻璃瓶罐(每个瓶罐都塞着一块黑乎乎的大软木塞,用银色的蜡密封,装着一团缓缓旋转的彩色烟雾)摆到货架上。特里斯坦和矮妇人干活时,依凡妮就坐在旁边的树墩上为他们唱歌,嗓音柔软而纯净,唱那些星星之曲,还有她一路上听来的、学到的民间歌谣。

    两人收工时已是掌灯时分,明天的摊子已布置完毕。矮妇人坚持请他们吃饭。依凡妮费尽口舌说服她自己不饿,而特里斯坦倒毫不客气,大快朵颐地吃了个精光。他还破天荒地喝下了大半壶甜丝丝的加纳利白葡萄酒,要说这酒比鲜榨葡萄汁烈不了多少,但对他毫无影响。尽管如此,当矮胖妇人在推车后方清理出一片空地给他们就寝时,他早就醉得倒头就睡了。

    那一夜晴朗而寒冷,星星坐在熟睡的男人身边,毫无睡意。这人曾想俘获她,尔后成了她的旅伴。不知不觉间,她心中的恨已消散得不知所终。

    身后的草坪一阵翕动。一个黑发女人来到她身边,与她一同低下头,凝视特里斯坦的睡颜。

    “他体内仍有一丝睡鼠的特质。”黑发女人说,她看上去比特里斯坦大一些,尖尖的耳朵就像猫一样,“有时我会想,她是把人变成了动物,还是释放了我们心中的野兽?也许在我的天性中,就有一部分是鲜艳多彩的鸟儿。为此我曾深思熟虑,却怎么也得不出个结论来。”

    特里斯坦咕哝了几句含糊不清的梦话,动了动身子,轻轻打起鼾来。

    女人绕到特里斯坦身边,席地而坐:“他心地很好吧。”

    “对,我觉得是。”星星承认。

    “我得警告你。如果你离开这片土地,去了那里——”女人抬起纤细的胳膊指向石墙村,腕上的银链闪着光,“若不出我所料,你就会变成在那个世界该有的样子:一块从天而降的冰冷死物。”

    星星浑身一颤,可一句话也没说。她伸手越过熟睡的特里斯坦,触摸绕在女人手腕和脚踝上的银链。链子一直通向灌木丛深处。

    “你早晚会习惯的。”女人说。

    “真的吗?你习惯了吗?”

    紫眸望进蓝眼深处,旋即转开:“没有。”

    星星放下链子,说:“他曾用一根类似的链子绑住我,又放了我,我就从他身边逃走了。他再次找到我,用良心上的责任束缚我,这比任何锁链都来得牢靠。”

    四月的微风掠过牧草地,吹得灌木丛和树林发出冷峻的长叹。猫耳女人将脸上的卷发甩到耳后,对星星说:“你知道吗?你还有一项重大的使命。你拥有不属于你的东西,必须物归原主。”

    星星绷紧双唇,问:“你是谁?”

    “我刚告诉你了,我是篷车上的那只鸟。我知道你是谁,也知道为什么女巫感知不到你。我知道有谁在寻找你的下落,以及她为什么需要你。我还知道你腰间银链上的黄玉从何而来。知悉这些,加上你的真实身份,我便明白了你所承担的使命。”她俯下身,用纤细的手指拨开特里斯坦脸上的碎发。睡着的年轻人没有一点儿动静和反应。

    “我无法相信你,也不信任你。”星星说。一只夜鸟在头顶的树枝间啼叫,黑暗之中,听起来异常孤寂。

    “我还是鸟儿时,见过你腰间的黄玉。”女人边说边站起身,“那时你在河里洗澡,我看到黄玉并认了出来。”

    “你是怎么认出来的?”

    黑发女人摇了摇头,最后看了一眼草地上熟睡的年轻人,便沿原路折返,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中。

    特里斯坦的头发再次不安分地滑落到脸上,星星弯下腰,轻轻拨开发丝,任由手指在他的脸上流连。他依然睡得很沉。

    日出后没一会儿,特里斯坦被一大只美洲獾弄醒了。獾用后腿行走,披着淡紫色的旧丝袍。它在特里斯坦耳边不停吹气,见他睁开困倦的双眼后,连忙眉飞色舞地说:“你姓索恩,叫特里斯坦是不是?”

    “嗯?”特里斯坦轻哼一声。他嘴里有股口臭,舌苔很厚,口干舌燥。他还想再睡上几个小时。

    美洲獾说:“有人在打听你,就在石墙那儿。好像有位年轻小姐想和你说话。”

    特里斯坦挺身而起,笑得合不拢嘴。星星睡得正熟,特里斯坦推了推她的肩。她睁开惺忪的蓝眼睛,问:“怎么了?”

    “好消息!你记得维多利亚·弗瑞斯特吗?我在旅途中提过她一两次。”

    “记得,你说起过她。”

    “我现在要去见她了!她就在裂口那儿。”特里斯坦顿了顿,“嗯,你最好还是待在这儿,我不想让她误会。”

    星星翻了个身,用胳膊挡住脸,没说什么。特里斯坦以为她又睡过去了,便穿上靴子,到牧草地的小溪边洗脸漱口,接着匆匆穿过牧草地,奔向石墙村。

    今早守卫石墙的是教区的牧师迈尔斯,还有酒馆老板波洛缪斯先生,站在两人中间的是个年轻女孩,背对着牧草地。“维多利亚!”特里斯坦喜出望外地大喊,见那女孩转过身,才发现她不是维多利亚(他忽然想起维多利亚的眼睛是灰色的,没错,就是灰色的,他怎么能忘了呢)。年轻女孩穿戴着漂亮的花边礼帽和披肩,泪汪汪地看着特里斯坦,可特里斯坦叫不出她是谁。

    年轻女孩激动地说:“特里斯坦!真的是你!他们说你在这儿!哦,你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特里斯坦当即明白了这个责备他的女孩是谁。

    “路易莎?”他对自己的妹妹说,“我离开的日子里,你真的长大了,从一个小丫头变成了优雅的小姐。”

    路易莎从袖管里抽出一条蕾丝花边的亚麻手帕,擤了擤鼻子,轻轻擦拭脸颊。她对特里斯坦说:“而你呢,历经长途跋涉,变成了头发蓬乱、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幸亏你看上去还挺健康的。来,回家吧。”她迫不及待地示意哥哥穿过石墙,到她身边来。

    “哦,事情是这样的。威思顿和布朗先生昨晚站完岗后去了‘第七只喜鹊’酒吧,威思顿无意间说起他们撞上一个自称是你的邋遢流浪汉,便将他挡在墙外头。他们竟把你拒之门外!消息传到父亲耳中,他二话不说就闯进酒馆,把他俩劈头盖脸给说了一顿。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会有那样一面呢。”

    “有些人想让你早上就回来,也有些人想让你等到中午。”牧师说。

    “不过那些想让你等的人,今早都没轮到班。”波洛缪斯先生说,“他们还传出不少闲言碎语,等我哪天当班时撞见,我一定为你澄清。不管怎么说,见到你回来我真高兴。快过来吧。”他边说边伸出手,特里斯坦热情地与他握手,再与牧师握手。

    牧师说:“特里斯坦,想必你一定在旅途中大开眼界。”

    特里斯坦回想了一会儿,应道:“我想是这样,没错。”

    “那你下周一定得上我家来。我们会备好茶,听你娓娓道来。你一安顿好就来,如何?”特里斯坦向来对牧师心存敬畏,此刻只有点头的份儿。

    路易莎有些夸张地叹了口气,迈开轻快的步子向“第七只喜鹊”走去。特里斯坦沿着卵石道追上她,走在她身边。

    “见到你,我心里高兴得不得了。”

    “说得好像我们不挂念你似的。”路易莎嗔怪地说,“你在外头游荡了那么久!走的那天都不来叫醒我跟我说声再见。父亲一直记挂着你,老是出神。圣诞节时你不在家,我们吃完鹅肉和布丁后,父亲拿出红酒,向不在场的亲朋好友干杯。妈妈哭得像个小宝宝,我也哭了,父亲也掏出最细软的手帕擤鼻子。外公外婆硬要放圣诞爆竹,读欢乐箴言,却只让大家的情绪变得更低落。说白了,特里斯坦,你把我们的圣诞节搅得一团糟。”

    “实在抱歉。”特里斯坦说,“现在我们要去哪儿?去做什么?”

    “我们要去‘第七只喜鹊’,这不明摆着吗?波洛缪斯先生说你能用他的会客厅,有人在那儿等你,想和你谈一谈。”走进酒馆后,她便不再多说了。特里斯坦认出了一些熟面孔,有的冲他点头或微笑,有的面无表情。他与路易莎一同穿过人群,走上狭窄的楼梯,脚下的木板嘎吱作响。

    路易莎紧盯特里斯坦,嘴唇颤抖着。她突然张开双臂抱了上来,把特里斯坦吓了一跳。她抱得那么紧,都快让他喘不上气了,过后又一言不发地松开,掉头跑下木梯。

    特里斯坦敲了敲会客厅的门,走了进去。屋里装饰着好些别致的小玩意儿,比如古色古香的雕塑和陶罐。墙上挂有一根木棍,缠绕着常春藤叶,实则是精雕细刻的深色金属,巧夺天工。不过除这些装饰外,这就是间毫不出奇的会客厅,典型的忙碌单身汉配置:一把小躺椅,一张矮桌上放着一本劳伦斯·斯特恩[1]的布道演说稿,皮面精装,已被翻阅数载。屋里还有一架钢琴和几把皮面扶手椅,维多利亚就坐在一把椅子中。

    特里斯坦踱步走到她面前,单膝跪地,就如同那晚在乡村的泥地里那样。

    “不,别这样。”维多利亚极不自在,“你快起来,坐到那把椅子上好吗?嗯,好多了。”晨曦穿透上方的蕾丝窗帘,照在她栗色的头发上,为她的脸镶上金边。“瞧你,你都长成男人了。唉,你的手,你的手怎么了?”

    “被火烧伤了。”

    一开始她一声不吭,只是看着特里斯坦,尔后坐回扶手椅,盯着前方墙上的木棍,或是哪个稀奇古怪的雕塑。她开口道:“特里斯坦,我有好多事必须告诉你,可每件事都难以启齿。如果你能不打断我,听我说完,那我会万分感激。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必须向你道歉。都怪我愚蠢,才把你送上背井离乡的漫长旅途。我以为你只是在开玩笑……不,不是玩笑。我以为你太懦弱,太孩子气,不会把天马行空的誓言当真。直到你离开,日子一天天过去却一直没回来,我才意识到你是认真的,但为时已晚。

    “我……我每天都担惊受怕,怕自己把你推上了绝路。”

    她说话时一直盯着前方。特里斯坦感受到,恐怕这番说辞已在她脑海中演练过上百遍。正因如此,她才不让自己插话,一旦偏离腹稿,她便会不知所措。

    “我的确待你不公,可怜的小店员……不,你已经不再是个小店员了,是吧?可是,你曾经对我的追求,怎么看都傻头傻脑……”她停了一下,双手紧紧抓住椅子的木扶手,指关节先是泛红,随之发白,“特里斯坦,你想知道那晚我为何不肯吻你吗?”

    “你有权不吻我。维姬,我来并不是想让你伤心,我找到星星,也并非想让你困扰。”

    她扭头转向一边:“这么说,你找到了那一夜我们看到的星星?”

    “没错。星星现在就在牧草地上,你让我做的事,我做到了。”

    “那再为我做一件事吧,问我那晚为何不肯吻你。毕竟在我俩小时候,我曾吻过你。”

    “好吧,维姬。那一夜,你为何不愿意吻我?”

    “因为……在我们看到流星的前一晚,罗伯特向我求婚了。见你那天,我来店里是想找他,告诉他我愿意嫁给他,并让他去向我父亲提亲。”这一番话说出口,她仿佛卸下了心上的重担。

    “罗伯特?”特里斯坦脑中乱哄哄的。

    “罗伯特·门荻,你以前在他店里工作。”

    “门荻先生?你和门荻先生?”

    “没错。”维多利亚鼓起勇气直视他,“之后你把我的话当真,跑去为我带回星星。往后的每一天,我都因干下不可饶恕的蠢事而深深愧疚——我许下承诺,若你带回星星就嫁给你。特里斯坦,有好些日子,我都辨不清哪种情况更糟:是你在石墙那边丢了性命,全然出于对我的爱;还是你狂想成真,带回了星星,让我做你的新娘。不过,村里好多人都劝我不必太过介怀,说你有朝一日免不了会去石墙另一边,你本就是从那儿来的,自然会受天性的召唤。但是,在我内心深处,我明白是自己错了,也知道终有一天,你会归来找我。”

    “你爱门荻先生吗?”特里斯坦抓住他唯一听懂的事问道。

    维多利亚点点头,仰起脸,漂亮的下巴正对着特里斯坦:“但我已经答应了你,特里斯坦,我会遵守诺言。这事我告诉了罗伯特。我得为你遭受的一切负责——包括你烧伤的手。如果你想要我,我就是你的了。”

    “说实在的,要为我经历的一切负责的是我自己,而不是你。尽管我时不时会想念松软的床铺,但我一刻都没有后悔过,也绝不会以曾经的眼光看待睡鼠了。但你并没有承诺,若我带回星星就嫁给我,维姬。”

    “我没有吗?”

    “没有啊,你答应的是给予我想要的一切。”

    维多利亚直起腰,盯着地板,双颊染上一层红晕,红得像挨了一巴掌似的。“我以为——”她正想解释,可被特里斯坦打断了。

    “不,我其实没有那么想。你说的是,无论我想要什么,你都会给我。”

    “是这样。”

    “既然如此……”他顿了下,“我希望你嫁给门荻先生,越快越好——如果安排得过来,何不就在这星期呢?我还希望你们成为有史以来最幸福的男女。”

    维多利亚长舒了一口气,看向他:“你说的是真的吗?”

    “带着我的祝福嫁给他,我们就两不相欠了。星星应该也这么想。”

    敲门声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喊道:“你们谈得可好?”

    “挺好的。”维多利亚说,“请进,罗伯特。你还记得特里斯坦·索恩吧?”

    “早上好,门荻先生。”特里斯坦握了握对方汗湿的手,“我知道你们马上要结婚了,请接受我最诚挚的祝福。”

    门荻先生咧嘴一笑,看上去像在牙疼。他又将手伸向维多利亚,后者从椅子中站起。

    “弗瑞斯特小姐,如果你想见星星——”没等特里斯坦说完,维多利亚就摇头打断了他。

    “索恩先生,见到你平安到家我很高兴。相信你一定会来我们的婚礼吧?”

    “乐意之至。”特里斯坦嘴上这么说,却知这是违心之言。

    平日里,“第七只喜鹊”在早餐前并没这么热闹,可今天是集市日,村民和外来客纷纷挤进酒馆,享用盘中堆得像小山那么高的羊排、培根、蘑菇、煎蛋和黑布丁。

    邓斯坦·索恩正在酒吧里等特里斯坦,见儿子下楼,便起身迎上去,拍了拍他的肩。“看来你毫发无损地回来了。”他的语气透着骄傲。

    特里斯坦觉得自己似乎长高了,在他印象中,父亲还要更高大一些:“好久不见,父亲。我的手受了点伤。”

    “你妈妈已经做好早餐,在农场等你了。”

    “有早餐真是太棒了,当然再见到母亲也很棒。”特里斯坦由衷地说,“我还有事想问你。”他还在琢磨维多利亚刚说的话。

    “你长高了。哦,看来你亟须去趟理发店。”邓斯坦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与儿子一同离开“第七只喜鹊”,步入晨曦。

    两位索恩翻过篱笆,踏上邓斯坦的农场,穿过特里斯坦儿时玩耍的牧草地。他提出了困扰自己多年的疑问——自己的身世之谜。在走向农舍的长路上,父亲向他一五一十地讲述了自己的往事,仿佛在讲一个别人的故事——一个爱情故事。

    特里斯坦回到了久违的家,妹妹正在等他。炉子和桌上都放着热气腾腾的早餐,是他原以为的亲生母亲为他精心准备的。

    瑟莫勒夫人摆好小摊上的最后一朵玻璃花,冷眼望着集市。刚过正午,游客开始四处游逛,可没人在她的摊位前停下脚步。

    “九年一度,来的人越来越少啦。”她说,“要我说,再过不了多久,这集市就要只剩下回忆了。毕竟还有别的集市、别的市场。这儿气数已尽,再过四五十年,顶多六十年,就要彻底消失了。”

    “也许吧。”她的紫眼女奴说,“不过跟我都没什么关系,这是我最后一次参加集市。”

    瑟莫勒夫人瞪了她一眼:“我还以为,过了这么长时间,我早就磨灭了你的傲气哩。”

    “这才不是傲气,你瞧。”女奴举起缚住自己的银链。链子闪着光,却比先前更细、更透明,仿佛不是由银,而是由烟雾构成的。

    “你做了什么好事?”老太婆唾沫星子乱喷。

    “我什么都没做,该做的我十八年前都做了。我被你束缚为奴,直到有一天,月亮失去女儿,一周中又出现两个星期一,我就会重获自由。”

    下午三点过后,星星坐在牧草地上,旁边是波洛缪斯先生卖红酒、麦酒和小吃的小摊。她凝视着石墙的裂口和后头的村庄,时不时有光顾小摊的人请她品尝红酒、麦酒或油光光的大香肠,她一律婉言谢绝。

    “你在等人吗,亲爱的?”平淡的午后,一个俏丽的姑娘这么问星星。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吧。”

    “是个小伙子吧,若我没猜错,他一定像你一样惹人喜爱。”

    星星点点头:“算是吧。”

    “我叫维多利亚。维多利亚·弗瑞斯特。”年轻女子说。

    “我叫依凡妮。”星星自上而下又自下而上打量维多利亚,“这么说,你就是维多利亚啊。久闻大名。”

    “你也听说了我的婚礼?”维多利亚的眼中满是骄傲与喜悦的光芒。

    “婚礼?”依凡妮伸手摸向腰间,抚弄银链上的黄玉,又看了眼墙上的裂口,瘪了瘪嘴。

    “呀,你真可怜!他真不是个东西,居然让你等这么久!”维多利亚说,“你为什么不自己穿过去找他呢?”

    “因为……”星星欲言又止,“是啊,也许我的确该自己过去。”头顶的天空布满一绺绺或灰或白的云,露出片片蓝天。“我希望母亲能出来,我好先和她道个别。”她吃力地站起身。

    但维多利亚不想那么轻易让新朋友离开,她闲扯个不停:结婚公告啦,结婚证啦,唯有大主教能颁发的特别证书啦。她还说自己实在幸运,因为罗伯特认识大主教。婚礼似乎安排在六天后的中午。

    随后,维多利亚叫住一位仪表堂堂的绅士。他两鬓斑白,抽着黑色雪茄,笑起来像在牙疼。“这是罗伯特。”维多利亚介绍道,“罗伯特,这是依凡妮,她在等男友。依凡妮,这是罗伯特·门荻。下个星期五中午,我就要变成维多利亚·门荻啦。亲爱的,也许你能在婚宴上这么致辞——在这个星期五,同时出现了两个星期一[2]!”

    门荻先生猛吸一口雪茄,向未婚妻郑重表示自己会认真考虑。

    “这么说来,”星星斟酌用词,“你不是要嫁给特里斯坦·索恩咯?”

    “对啊。”维多利亚说。

    “哦,太好了。”星星又坐了下去。

    几小时后,当特里斯坦穿过石墙回来时,星星仍坐在原地。特里斯坦精神恍惚,可一见她便打起了精神。“嗨,等我的这段时间过得可好?”他边说边扶星星站了起来。

    “不太好。”星星说。

    “对不起。我该带着你进村的。”

    “是的,但你不可以,我只能活在仙国。若我踏入你们的世界,顷刻就会变成一块从天空坠落的冰冷陨石,还是坑坑洼洼的。”

    “可我险些就带你进去了。”特里斯坦一阵后怕,“昨晚我就试着……”

    “没错。这再次印证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呆子……白痴!”

    “还有大笨蛋。”特里斯坦补充,“你总喜欢喊我大笨蛋,还有猪头。”

    “哼,你就是这些东西的总和,有过之而无不及。你为什么让我等这么久?我还担心你遇到麻烦了呢。”

    “抱歉。我不会再离开你了。”

    “嗯,你不会的。”星星认真而笃定地说。

    特里斯坦牵起星星的手,两人手拉手逛遍集市。一阵狂风刮来,掀起旗帜和帐篷的帆布,冰凉的雨滴噼里啪啦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到一个书摊的遮篷下躲雨,身边还有别的人和生物。书摊主吃力地将一大箱书挪到篷布下,以免被雨淋湿。

    “鱼鳞天,鱼鳞天,湿不久也干不久。”一个头戴黑色丝绸大礼帽的绅士对特里斯坦和依凡妮说。他向书摊主买了一本红色封皮的小书。

    特里斯坦笑着对他点点头,见雨势明显变小,便与星星动身离开了。

    “我打赌,他们对我的感谢仅此而已。”大礼帽绅士对书摊主说。书摊主完全不知其所云,也无意过问。

    “我和家人道过别了。”特里斯坦边走边对星星说,“向我的父亲,母亲——或许我该称她为父亲的妻子,还有我的妹妹路易莎。我不打算再回去了。现在我们只须想办法将你送回天上,兴许我能跟你一起去。”

    “你不会喜欢待在天上的。”星星婉言道之,“听说……你不娶维多利亚·弗瑞斯特了。”

    特里斯坦点点头。

    “我刚见到她了,你知道她怀着小宝宝吗?”

    “什么?”特里斯坦一脸震惊。

    “我猜她自己还不知道呢,一两个月了。”

    “天哪,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回轮到星星耸肩了。她说:“你知道吗?当得知你不会与维多利亚结婚时,我有多快活。”

    “我也有同感。”特里斯坦也坦言相告。

    雨又下了起来,这回他们没去避雨。特里斯坦将星星的手捏在掌心,听她说:“你说,一颗星星和一个凡人……”

    “确切来讲,是半个凡人。”特里斯坦接过话,“我曾设想的一切——我是谁,我是什么,都是谎言,要么半真半假。你都无法想象,在得知真相那一刻,我有多么解脱。”

    “无论你是什么,我想先挑明一点,我们可能永远不会有孩子。”

    特里斯坦看着星星,淡然一笑,什么都没说。他用双手抓住星星的上臂,站在她身前,低头看着她。

    “你知道了就好。”星星倾身拥住他。

    在凉丝丝的春雨中,他们第一次接吻,对漫天飞雨浑然不觉。特里斯坦的心怦怦直跳,仿佛盛不下呼之欲出的喜悦。忘情拥吻之时,他睁开眼,对上星星天蓝色的眼睛,她的眸中诉说着不离不弃。

    银锁链化作烟雾,上一瞬还悬在空中,一阵强劲的风雨刮过,便消散得无影无踪。

    一头黑色卷发的女人像猫一样伸了个懒腰,微笑着说:“我的奴役期终止了,你和我自此断绝关系。”

    老太婆无助地看着她:“那我可怎么办?我老了,没法一个人打理摊子。你这个心肠歹毒的蠢婆娘,居然这么狠心地抛弃我。”

    “你的难处与我何干?”她曾经的女奴说,“不过从今往后,再也没人能叫我蠢婆娘、奴隶或任何非我真名的称呼。我是乌娜女爵,风暴堡第八十一任领主的头生子,也是他唯一的女儿。你束缚我的魔咒已经失效。现在你必须向我道歉,叫我的真名。不然的话,我可有十足的干劲追捕你一生,毁掉你在意的一切和你变成的任何东西。”

    她们互相瞪视,片刻后,老太婆先转开了脸。

    “乌娜阁下,我为曾叫你‘蠢婆娘’而深感愧疚。”她一字一顿,仿佛每个字眼都是吐出来的苦木屑。

    乌娜女爵点点头:“很好。眼下你我关系已尽,你必须偿付我多年的辛劳。”这些事自有规矩,万事万物皆有规矩。

    雨依旧一阵阵地下,偶尔停歇,可还没等人们从避雨处撤离,便再次倾倒而下。特里斯坦和依凡妮坐在篝火边,全身湿透但心情雀跃,与一群各形各色的人和生物相伴。

    特里斯坦问他们有没有见过一个小毛人,并尽量如实地描述了它的面貌。有人称曾与它打过照面,可没人在集市上见过它。

    特里斯坦的手不由自主地伸进星星的湿发,揉搓缠绕,自责为何过了这么久,才发觉自己如此在意她。他把这想法告诉星星,星星骂他“白痴”,他却宣称,男人被叫作白痴是此生最高的殊荣。

    “那么,集市结束后我们去哪儿呢?”特里斯坦问星星。

    “我不知道,但我还有一项使命没有完成。”

    “使命?”

    “没错。就是我给你看过的那块黄玉,我要将它交还给正主。上回那人现身了,却被客栈老板娘割断了喉咙。因此黄玉还在我手上,我真希望能快点送出去。”

    一个女人的声音从特里斯坦肩后传来:“特里斯坦·索恩,向她要那个东西。”

    特里斯坦转过身,望见一双眼睛,颜色像草原上的紫罗兰。“你是女巫篷车里的那只鸟儿。”他对女人说。

    “当时你还是只睡鼠,我的儿子,而我则是鸟儿。”女人说,“如今我已恢复原形,告别了苦役生涯。向依凡妮要那个东西,你有这个权利。”

    他转向星星:“依凡妮?”

    星星点点头,等着他往下说。

    “依凡妮,你愿意将那样东西给我吗?”

    星星一脸困惑。她探进袍子,小心翼翼地摸出一大块黄玉,上头挂着一根断裂的银链。

    “这是你外祖父传下来的。”女人对特里斯坦说,“你是风暴堡一脉仅存的男性后裔,把它挂到脖子上。”

    特里斯坦照做。当他搭上银链两端时,接口处自发缠绕复原,变得平滑如新。“好厉害。”他半信半疑地说。

    “这是风暴堡的力量之源,没人胆敢置疑。你拥有血统,而你的舅舅们都已魂归故里,你会成为风暴堡的新一任明君。”

    特里斯坦大惑不解地盯着母亲:“可我不想统治任何地方、任何事物,除了我爱人的心。”他拉起星星的手贴到胸口,微微一笑。

    女人不耐烦地扭动耳朵:“特里斯坦·索恩,十八年来,我从未有求于你。可现在,我提出的第一个再容易不过的请求,请你帮一个小之又小的忙,你竟对我说‘不’。我问你,特里斯坦,这是你对母亲该有的态度吗?”

    “不,母亲。”

    “那就好。”她欣慰地说,“我觉得你们年轻人最好还是有个家、有份工作。若这份动作不适合你,你大可以离开,毕竟银链无法将你绑在风暴堡的王座上。”

    特里斯坦顿时安下心来,可星星却未释怀。她知道银链能自如地伸缩变形,可她也明白,初次相认就与特里斯坦的母亲起冲突,并非明智之举。

    “我能否有幸知晓您尊姓大名?”依凡妮问。她还怕这番措辞过于恭敬,可见特里斯坦母亲自得而受用的样子,便知没有。

    “我是风暴堡的乌娜女爵。”特里斯坦母亲边说边摸进身侧的小包,取出一朵深红的玻璃玫瑰,在火光下近乎发黑,“六十年来的苦役生涯啊。虽说给出这朵玫瑰令她恼羞成怒,但规矩就是规矩,她若不给便会失去法力以及更多东西。而现在,我打算用玫瑰换一顶轿子,载我们风光体面地抵达风暴堡。哦,我太想念风暴堡了。我们得有马夫、骑行护卫,也许还要再来头大象——大象开道,气势磅礴,还有谁胆敢挡道……”

    “我不要。”特里斯坦说。

    “不要?”他母亲反问。

    “不要。”特里斯坦又说了一遍,“母亲,你可以随你所愿,乘轿子、大象、骆驼或别的东西回风暴堡。但依凡妮和我要自己过去,用双脚走过去。”

    乌娜女爵深深吸了口气。依凡妮觉得自己该回避这场争执,便起身说要去四处走走,不会走太远,一会儿就回来。特里斯坦用祈求的眼神挽留她,但她摇摇头:这是他必须赢得的战争,若自己不在场,他会表现得更好。

    她跛着脚走进渐渐昏暗的集市,在一个帐篷边停下脚步。帐篷里传出乐音和鼓掌声,光像温暖的金黄色蜂蜜,流泻而出。她听着音乐,想着心事。路边有个头发花白的驼背老太太,一只瞎眼蒙着蓝灰的翳,她颤巍巍地向星星走来,请星星停下来聊一聊。

    “有什么事吗?”星星问。

    老太婆的身形已随岁月缩成孩童般大小。她拄着一根同自己一样高、一样弯的拐杖,骨节肿大的手不听使唤地颤抖。她那完好的眼睛和浑浊的瞎眼双双盯着星星,开口道:“我来取走你的心。”

    “真的吗?”

    “对,我差点儿就得手了,在山垭口那里。”老太婆陷入回忆,喉音沙哑,“你还记得这个吗?”她背上有个驼峰似的大袋子,伸出一根象牙色的螺纹角,依凡妮一眼便认了出来。

    “是你?”星星问瘦小的老太婆,“你,拿刀的那个?”

    “没错,就是我,可我耗尽了为旅行而备的全部青春,每施展一次魔法就会消耗一些。我从没有像现在这么衰老过。”

    “如果你敢碰我,哪怕只用一根手指,你都会后悔莫及。”

    “等你到了我的年纪,就会理解什么叫后悔,也会明白,从长远看来,这儿那儿多一点后悔也算不了什么。”老太婆用力吸了口气。她的红裙几经缝补,数年来已褪尽色彩。一边肩膀上的布料垂落下来,露出一道皱缩的伤疤,像是千百年前的陈年旧伤。“我想问你,为什么我在脑海中再也找不着你了?你依然存在,却像一道鬼影、一缕云烟。不久前你烧伤了——你的心烧伤了,如一团银火浮现在我脑中。可自客栈那晚后,影像就变得支离破碎、暗淡无光,而现在已完全消失了。”

    对这个曾想取她性命的老婆婆,依凡妮心中只剩下怜悯。她说:“或许你苦苦寻找的心,早已不再属于我了呢?”

    老太婆不住地咳嗽干呕,浑身抽搐。

    星星等她平复下来,才说:“我已将自己的心给了别人。”

    “那个男孩?客栈里那个?带着独角兽的?”

    “没错。”

    “你应该将心交给我,让我带回去。我和妹妹们便能再次焕发青春,一直活到下一个纪元。你的男孩只会让你心碎,糟蹋你的心,或把它弄丢。他们都那副德行。”

    “话虽如此,他已得到了我的心。”星星说,“希望你空手而归时,你的妹妹们不会太为难你。”

    就在这时,特里斯坦向星星走来,握住她的手,向老太婆点头致意。他对星星说:“都解决了,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那轿子呢?”

    “我母亲会乘轿子回去。我向她保证,我们迟早会抵达风暴堡,但路上要慢慢来。我想我们得先买两匹马,再一路走,一路欣赏沿途风光。”

    “你母亲同意了?”

    “她最后松口了。”特里斯坦愉快地说,“真不好意思,刚打断了你们。”

    “我们差不多说完了。”星星转向矮小的老婆婆。

    “我的妹妹们会残忍无情地对待我。”年迈的巫后说,“不过,谢谢你的关心。你的心真善良,孩子,可惜它不属于我。”

    星星弯下腰,亲吻老婆婆枯瘦的面颊,干硬的头发擦疼了她柔软的嘴唇。

    星星和她的心上人朝石墙走去。

    “那个老太婆是谁啊?看上去挺面熟的。”特里斯坦问,“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吧?”

    “没有啦,她只是我在路边认识的人罢了。”

    他们身后是张灯结彩的集市:灯光、烛光、魔光和荧荧的精灵之光,宛若夜空的梦落到了大地上。在他们面前,越过牧草地,在无人看守的石墙那头——是石墙村。油灯、煤气灯和蜡烛的光穿透万家之窗,闪耀跃动。在特里斯坦眼中,就如一千零一夜里的世界那般遥远而不可思议。

    他最后一次(这一点他很确定)望向石墙村的灯火,凝视良久,一语不发。从天而降的星星站在他身旁。随后他转过身,和星星一同向东边走去。

    [1]劳伦斯·斯特恩:LaurenceSterne,18世纪英国小说家、牧师,代表作《项狄传》《感伤旅行》。

    [2]门荻即Monday音译,意为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