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欢

作者:非天夜翔



    朝蔡闫道喜,牧锦之怀的小孩又不是他的,万一生个皇子,不就是明摆着来篡位的么?当着蔡闫的面朝牧旷达道喜,则更是尴尬无比,只得虚虚一拱手了事。

    段岭倒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始终盯着蔡闫的脸,欣赏他的表情。蔡闫颇有点心神不宁,朝牧旷达说:“连孤也不知道这件事呢。”

    牧旷达说:“三天前方知,按理须得以黄锦布告,昭知天下,姚侯藏不住事儿,让他抢先报了声喜,来来,什么都没下肚,倒是先喝了五杯,先吃点热食。”

    正说话间,仆役依次端上青花瓷碗,搁在每人案前,海碗装了七分满,里面俱是馅满皮薄的馄饨,上头撒满芝麻与花生碎,汤里化开一小块油,底下垫着烫得恰到好处的雪里红。

    段岭:“……”

    牧旷达说:“殿下请,各位请。”

    蔡闫魂不守舍地喝了口汤,段岭却怔怔看着那碗馄饨,再抬头看郎俊侠,想起那夜他带着自己离开浔阳,在巷子里买了一大碗馄饨给他吃。

    哪怕过了这么多年,他始终不曾忘记,当年吃过的那碗馄饨,而走遍了天涯海角,再也没有吃到过这样的味道。

    郑彦做的汤汁鲜美,面皮如纸,终究少了一点口感;天下第一摊的馄饨近乎透明,鲜虾个个精挑细选,亦终究缺了一点特别的鲜味。这碗馄饨里带着太多的记忆,仿佛喝到它的一瞬间,便想起了浔阳段家里,饿得饥肠辘辘的时光,有一抹夕阳的金光照在身上,而巷子里,站着那个身形轮廓模糊不清的人。

    那人永远只有一个影子,是生命里的一个符号,是郎俊侠,也是李渐鸿,也是武独。

    段岭吃下第一口时,鼻子瞬间发酸,几乎要落下泪来,与此同时,他也知道了牧旷达真正的布置是什么。

    与席者仍各怀心思,未从方才的震撼中回过神,牧旷达却问道:“殿下与各位大人,觉得这碗馄饨如何?”

    “不错。”蔡闫答道,“汤汁鲜美。”

    蔡闫只是喝了两口汤,吃了一个馄饨便不再动那碗。姚复说:“这手艺,快赶上郑彦的本事了。”

    一语出,众人便都笑了起来,韩滨说:“姚侯好大的口气,居然也仅是‘快赶上’而已。”

    姚复也是天生的品鉴者,说:“若论食材精巧,诸味和合,肉、鱼、虾、姜汁、雪里红并花生芝麻,与这一碗鱼骨汤的调配,确实不及郑彦的技艺。但若论其火候、落料、擀皮手法、剁馅力度,可见这厨子一生浸淫其中。”

    “有时人活一生,只为了做一件事。”段岭答道,“圣人有言治大国如烹小鲜,有人煎一辈子的鱼,有人治一辈子的国,俱是如此。穷其一生,只为了煮一碗馄饨,正是如此。”

    众人听到这话,纷纷点头,段岭说的虽是最浅显的道理,在座之人也早已明白,但此言重提,永远不会有人觉得厌烦,得闻大道,一而再、再而三,心中仍是敬服的。

    “所以若论庖厨功力。”姚复说,“郑彦倒是远远不及。”

    姚复说这话时稍稍侧头,郑彦便点头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