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想过会再见到顾恒,尤其是在警察局这么不适合叙旧和煽情的地方。
五年前那个一脸稚嫩,精瘦干练的小警察现在胖了不少,看样子生活过得不错,眉眼之间已经不复当年的锐气,多了些油腻,虽然年纪轻轻,但已经是一副中年人的神态。
他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给我们做了登记,又例行询问了一些问题,然后问我们能不能提供当时被盗的笔记本的发票。
当时我已经连续一周没有睡觉了,脑子里完全是一团糨糊,小警察问的问题基本上都是顾恒一个人应对的。
事情其实很简单,五年前的某个周末的晚上,我和顾恒留宿在一个酒店公寓。当晚失窃,小偷偷走了他的钱包,手机和我的笔记本,第二天醒来我们报了案,当时负责备案的正是现在这个打着官腔的小警察。
这件事已经过去五年多了,我和顾恒之间的关系早已经打了死结,差不多我觉得我已经忘记这个人的存在了的时候,居然接到这个小警察的电话。
不,他现在已经不是小警察了,如果客气点儿,应该称呼他为小队长才对。
电话一通,他有点儿惊讶:“季西柠?嘿,你还在用这个号码啊,我先打给你男朋友,他说他很久没跟你联系了,不知道你有没有换号,嘿,你们俩还都挺念旧的啊……”
如果不是因为这通电话,要我来一趟警察局,我几乎已经忘了在最开始的那一年,很多个晚上,我在黑暗中惊醒,继而全身发抖。
而那时,顾恒总会在我醒来的第一时间,打开他手边的床头灯,抱住我,像安抚受惊的小动物那样安抚我。
是的,这些年来,我几乎已经忘了顾恒这个人。
五年后这个小偷在别处行窃被当场抓获,也许是受了些苦,他竟一股脑儿地把过去自己所犯的案子通通给交代了出来,这其中,就包括了我们那桩。
当初备案时,我和顾恒两个人的手机号码都做了登记,所以五年后,我们这对早已劳燕分飞的旧情侣不得不在这么尴尬的场景下重逢了。
走完流程,我们起身准备走的时候,昔日的小警察又回来了:“嘿,你们什么时候分手的啊?”
一时之间,顾恒有点儿尴尬,倒是一直没说话的我迅速接下了这个茬:“关你屁事。”
小警察倒也不生气,乐呵呵地把脚跷到桌上,点了支烟,说:“没什么奇怪的,我见多了,分手的,离婚的,情杀的,你们这真不算什么……”
我盯着他的脸,认认真真地看了片刻,在这张脸上,我完全找不到当初的他的一点儿影子了。
五年前,顾恒紧紧地抱着因为受到过度惊吓而哭得话都说不出来的我,那时候小警察刚出警校,从来没谈过恋爱,没交过女朋友。
“你们感情真好啊。”那时候他曾这样说。
原来时间真的会把人变成一个跟过去完全不同的样子。
从警察局出来,我戴上大墨镜,礼貌性地跟顾恒说了声再见便去路边等车。
他跟了上来,双手插在裤口袋里,踌躇了半天,终于小声说:“西柠,这么久不见,找个地方坐坐吧。”
深色的镜片遮住了我的双眼,他看不到墨镜背后我的眼神,然而透过镜片,我还是清楚地看见他身上那件白色的Tee穿反了,而且领口那里有明显的黄渍,一看就知道是洗衣服的时候没认真洗,又或者是,根本就没洗。
毕竟是我爱过的人,那一刻,我无端端的有些鼻酸。
我揉了揉鼻子,强打起精神说:“好吧,去哪儿?”
分手五年多,我没想到居然还会跟顾恒坐在“时光无声”,所谓的老地方,这场面未免也太荒诞。
我觉得比这更荒诞的是,五年前,我居然以为眼前这个人就是我要嫁的人,就是我要共度一生的人。
我居然曾经傻兮兮地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那时的我青涩,懵懂,没见识,品位低,但那时我有熬了夜看不出来的好皮肤,有未受过伤害的笑容。
最重要的是,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一个完整的我,心,还不曾碎过。
隔着山河岁月望过去,那时我的感情,还那样饱满。
从未想过,人生是这样的惨烈。
我和顾恒在一起的时候,经常选没课的下午一人带一本书跑来这里消磨时间。
五年后我们坐在曾经属于我们的位子上,看着对方已经不再那么年轻的脸,有种说不出口的伤感。
“西柠……”他顿了一下,像是要鼓起很大的勇气才能接着说出下面的话,“这些年来你一直不曾主动跟我联系,而我出于羞愧,出于内疚,也从来不敢联系你,我甚至不敢确定你有没有换手机号码,我不知道你过得怎么样,好还是不好。”
“错失你,也许会是我这一生中最大的遗憾……虽然我知道我并没有资格这样说。”
“西柠,这些年来,我一直由衷地想对你说一声,对不起。”
我们所在的这座内陆城市,终年都是灰蒙蒙的底色和灰蒙蒙的人群。
我将头靠在玻璃窗上,看着天上不断变化的云朵,眼前这个絮叨的人说的话轻飘飘地从我的耳边飘过,入不了我的心。
对不起?大可不必了,我这一生,被亏欠被辜负得太多了,对不起这三个字,我听腻了。
大概是也看出了我的心不在焉,顾恒笑得有些尴尬,他从钱包里拿出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字条,轻声说:“刚刚在警察局,他们问我能不能提供五年前买笔记本的发票,说是也许能照价赔偿,可是我没拿出来。”
“其实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我就是一直留着它,我总觉得有一天或许能够用得着。”
“西柠,你看,没想到真的用上了。”
我将眼光从窗外收回来,落在这张薄薄的发票单上,一时之间,竟也不晓得如何接话。
它是我和顾恒之间曾经真切相爱过的证据,也是这段感情最后的载体。
顾恒,他是我的初恋。
五年前,我人生第一次爱上一个人。
“我就是为了摆脱你的控制!”这句话脱口而出之后,我就彻底爽了。
五年前的炎夏,母亲在得知我将她的命令置若罔闻,背地里自己悄悄修改了高考志愿,将所有的志愿都填在几千公里以外的城市之后,像疯了一样拿出一副要跟我拼命的架势,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我脱口而出,喊出了这句压抑在我心里十几年的真心话。
她当时整个人都呆住了,一双杏眼瞪得圆圆的,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她在震怒之余,还有些惊讶,从小到大一直闷不吭声,完全按照她的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女儿,怎么在一夜之间就成了逆子。
在我的回忆中,她在外人面前说起我时总是一副扬扬自得的口吻,说她跟我多么亲近,我是多么的听话,比起别人家传统的母女,我们之间完全是朋友般的关系。
这纯粹是她一相情愿的想法。
我装乖乖女装了十八年,在我的极力配合下,她一直被这种看似融洽,实则暗涌奔流的表象所迷惑,直到这一天,我终于不想,也不用再装了。
我是真正的腹黑女,这一点,她从来都没有看透过。
这场家庭大战以母亲被我气个半死作为结束而草草收场。
那一年她刚过四十,风韵颇佳,往日里总是盛气凌人,不仅父亲事事迁就她,连外面的人见了她也都要给几分面子,话只拣好听的说。
我公然举起叛逆的大旗,这几乎是她四十年来遭遇的第一次重大打击。
第二天我看到的她,比平日里憔悴了不少,突然明显起来的法令纹和微微下垂的眼皮都在宣告着,这是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
那一刻,我的的确确有些为自己的莽撞和口不择言感到内疚,原本想拉下面子道个歉,结果……她坐在我的面前,脸色冷得像万年寒冰,她的语速很慢,却每一个字都像是重锤敲在我的心口。
“季西柠,你长大了,有本事了,你爱去哪儿去哪儿,但是钱,我一分都不会给你。”
尽管我极力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但她还是清楚地从我的眼睛里看到她想要的效果,接下来她没有再多说一句话。
她用事实告诉我,十八岁的修为根本不配跟她四十年的历练交锋,她用她的残酷给我上了现实的第一课:季西柠,你还嫩着呢。
尽管如此,我仍是一意孤行。
送我的那天,她房门紧闭,一点儿讲和的意思都没有,我在门口站了半个小时,最终还是一句话都没说地扛起包拖着箱子走了。
我是她的亲生女儿,在决绝这一点上,我们一脉相承。
送我去车站的路上,父亲一直很沉默,我也不晓得该说些什么好。
我小的时候,他们总是背着我吵架,好像这样子我就真的会相信他们营造出来的父母恩爱的假象。
这些背地里的争吵绝大多数以父亲的妥协作为收场,在这场不幸的婚姻里,他一直忍让着比他小八岁的母亲。在我长大之后,回头去想,也许在他的潜意识里,他认为自己的忍让是一种弥补。
母亲会嫁给父亲,纯粹是迫于外祖父的压力,老人家一辈子什么事没经历过?什么人没见识过?老人家说嫁谁好就嫁谁,没得商量。
我的母亲,她不能,也不敢反对自己的父亲,于是这股在心里憋屈了十几年的怒火,通通转移到了我父亲的头上。
十几年来,当面的,背地里的,无数次的争执几乎都是由母亲主动挑起,但她从不认为自己有错——她觉得自己是婚姻的牺牲品,而这个男人联合她的家人,算计了她的一生。
可以说,她的颐指气使全是我父亲给惯出来的。
“离婚”两个字是母亲的撒手锏。很有效,真的,只要她一提这两个字,父亲立刻就像被霜打蔫了似的再也不吭声。
就是这么一个别扭的家庭,老实得近乎木讷的父亲,强势的母亲,和一个一肚子小心思的女儿,在同一屋檐下,貌合神离地过了十几年。
到了进站口,我回头看见父亲欲言又止的脸,隐忍了多年的情绪悉数涌到喉咙口,我不敢开口,生怕这一开口就是号啕大哭。
他把我拉到一边人少的地方,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银行卡,用不容拒绝的神情塞进我的手里。我硬推了两下,他便低声吼我:“闹什么闹,给你你就拿着,不然你读什么大学。”
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瞬间蓄满了眼眶。
他长叹了一声:“西柠,爸爸刚知道你改了志愿的时候,也很不理解你为什么要跑那么远,别人家的女儿都恋家,你怎么一点儿也不。后来啊,我想了一夜,开始明白了,这个家,真是不值得你留恋。”
我的眼泪一直憋到在夜车的晃荡中才狠狠地落下来,那晚车厢里的人都睡了,此起彼伏的鼾声和鼻息恰到好处地掩盖了我的脆弱和伤感。
握着那张卡静静地哭完之后,我用力一抹眼泪,这事就算是翻篇了。
列车将会带着我去往全新的自由生活,随心所欲,信马由缰。
十八岁的我,因为挣脱了母亲的管制而心中豪情万丈,后来回头望去,原来那竟是我这一生最后的安稳时光。
那时我以为,只要逃出了桎梏,未来便是大好河山,却不曾懂得人生苦难重重,一道也躲不过去。
大一过了大半个学期之后,我才见到在同一座城市另一所大学的蒋南,在此之前,她一直忙着社团里的活动,无暇分身见我。
那是一个晴朗的秋天的下午,我和顾恒在“时光无声”一边下棋一边等人,她进来的时候,整个屋里都好像静了一下。
我把棋扔到一边,兴奋地尖叫着冲过去抱住她:“蒋南蒋南,你终于来啦!”
落座之后,我拉着她的手介绍给顾恒认识:“这是跟我一起长大的蒋南,我们从小就是好朋友,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也许就不会来这座城市了,所以你要好好儿谢谢她。”
那时的顾恒是干净得像雨露一样的少年,头发剪得很短,一根根竖在头皮上像个小刺猬,笑起来的时候很温和,眼睛很明亮,总让我往地老天荒之类的词语上想。
他微笑着,老老实实地顺着我的话讲:“蒋南,谢谢你喔。”
蒋南微微有些脸红,她局促地冲顾恒笑笑,便转过来狐疑地看着我。
我不再嬉皮笑脸,正色同她介绍:“这是顾恒,我的男朋友。”
我和顾恒从认识到熟络到把关系拍板钉钉,前前后后只用了一个月都不到的时间,可谓速战速决。
新进大一,宿舍里的姑娘整天都捧着笔记本在网上看偶像剧,而我却一门心思四处寻求兼职,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状态导致大部分的时间里,我跟她们都无话可说。
我没有办法,父亲给我的那张卡里的钱在缴完学费和住宿费用之后,只余下为数不多的一点点,我不得不想办法开源节流。
我找的第一份兼职是给一个初中生做家教,同时辅导数学和英语两门课程,工作量不小,价格却不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毕竟我才大一,之前又没有经验,人家肯请我,不就是因为便宜嘛。
好在那孩子挺喜欢我,经常趁他妈妈不在,拿出一大堆进口零食给我,我也只好安慰自己说,这就叫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认识顾恒的那天傍晚,夕阳将天边装点成一种曼妙的粉红色,恰逢周末,平日里行色匆匆的人们在这一天露出了难得的轻松神色,甚至连脚步都慢了半拍。
那是我第一次拿到工资,数额不大,但足以让我胸腔里的这颗心脏跳动得更快更强壮。
这是一种空前绝后的喜悦和亢奋,好像从这一天开始,我终于真正成为一个大人。
我走了很久都不觉得累,直到我看到周末夜市的灯光,才惊觉我竟然已经走到了学校。
那只被夹着耳朵,无精打采的兔子玩偶,就是在这一刻,进入了我的视线之中。
周末夜市上都是一些本校颇具商业头脑的学生们自己弄的摊铺,出售一些人字拖,小本子,复古的海魂衫,搪瓷杯子,彩色书签之类的小玩意儿,当然,消费对象也都些学生。
我平时相当节俭,没办法,穷嘛,所以以往路过夜市时,我一般都用目不斜视的高傲姿态掩饰囊中羞涩的真相。
可是这一天,就像是命中注定一般,我看到了这只可怜的兔子玩偶。
它穿着碎花的小裙子,两个长耳朵被没心没肺的老板夹在架子上,这使得它看上去像是在受刑。
我在夜市上停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