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着他们席地而坐,像街坊一般东拉西扯,三个小孩儿通常不参与到我们的对话中来,只是眨着干净灵动的眼睛看着我们,时不时跟着笑。
我们在街边的商铺里买了一些吉百利来补充能量,后来才发现那都是山寨货,尽管如此,仍然是我们在当地能够买到的最好的巧克力,分给三个小孩儿的时候,他们抿着嘴一点一点地吞咽,叫人看着都觉得难过。
如果没有发生卷卷毛向我告白这件事的话,那么有关D镇的一切,都是非常美好的。
那原本是一个安静的夜晚,我就着微弱的灯光在角落里看书,卷卷毛喝了一些酒,估计是酒壮怂人胆,他忽然对Jenny说:“我真喜欢这个女孩。”
空气顿时凝聚了,我一动不动地盯Touch,假装自己的英语水平差得听不懂这句话。
Jenny也十分尴尬,一直之间,厨房里没有人说话。
卷卷毛意犹未尽,继续对Jenny说:“请你转告她,我在克什米尔有漂亮的房子,还有车……”边说,他边拿出自己的手机翻照片给Jenny看。
虽然我没有看到Jenny的表情,但我知道她已经在心里把这个家伙大卸八块了。
直到我们起身回房间时,卷卷毛还醉眼迷蒙地拜托Jenny一定要替她转达心意,自始至终,我一直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听懂。
回到房间里,Jenny刚刚开了个头:“其实你知道了吧……”
我大吼一声:“你要是还想回国就马上给我闭嘴!”
在得到Jenny“你们之间绝无可能”的回馈之后,卷卷毛不死心在追问:“why?”
外乡人总是不懂得适可而止,面对Jenny给出的“私人原因”,卷卷毛感到非常不满意,他不满意的表现很明显——亲自问我本人。
那天晚上,旅馆里所有的人都在场,我略一迟疑,扔出了一句威力相当于小型原子弹爆炸的话:“Imsorry,Imlesbian.”
卷卷毛惊呆了!
他纯洁的小世界被我这个来自中国的神经病给搅得一塌糊涂,整个晚上,他的英语水平退步到只会说“why”和“whathappend”?
我和Jenny在心中狂笑,表面上却诚意十足,我甚至拿出我和黄美女的合照给他看,告诉他,我的女朋友非常漂亮,我非常爱她。
卷卷毛很不甘心地说:“你也很漂亮。”
我点点头,说:“是的,所以她也非常爱我。”
从那天起,卷卷毛就不跟我讲话了,看到我的时候也总是一副怪怪的表情。
我原本对于自己欺骗了他还有一点儿愧疚,直到Jenny告诉我,他背地里问她,两个女孩子要怎么做?
真正纯洁的人是Jenny,她一时没有领悟到这个猥琐男话语中的真正含义,等她反应过来之后,气得她拿出专业八级的英语水平冲着卷卷毛破口大骂。
在这之后,卷卷毛在我们眼里就成了透明的,即使我们不小心看到了他,那眼神也像是透过他在看后面的墙壁。
临走的那天,我们买了一堆的吉百利给那三个小孩儿,还给所有人都拍了照,并且找了一间冲洗店付好费用,把凭条交给十九岁的那个少年,让他在我们走后记得去取照片。
我说的“所有人”,并不包括卷卷毛。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在新德里那条著名的背包客街上有很多条小巷子,其中有一条在七拐八拐之后能够看到一个专做日本食物的小餐馆。
与加尔各答那些小餐馆一样简陋,店主兼厨师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印度年轻人,手下两个弟弟负责收拾和结账。
我们在这个小餐馆里吃了在印度的最后一顿饭。
等待的时候,我百无聊赖地从随身携带的日记本上撕下一张纸,信手写了一句词。
三个小时之后,在新德里机场的航站楼里,我站在巨大的透明玻璃前,脑袋里一片空白。
我难以相信,真的要回去了吗?真的又要回到从前日复一日的那种生活里去了吗?
亲朋好友都在等我,甚至网络上不计其数的陌生人都在等我报一声平安,我已经消失很长一段时间,他们连我是死是活都无从得知。
如果我说,在那一刻,我想消失,会不会显得太过卑鄙?
候机大厅里人声嘈杂,我回过头去看着那些不同肤色的人,那一刻世界仿佛无边无垠,随处可去,又好像画地为牢,无处可逃。
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一个朋友讲过,我是带着不情愿的心情,看着工作人员在我的护照上盖上出境章的。
旅程中种种艰辛不快,在“啪”的那一声之后,都化成了乌有。
不必非得是印度,随便哪里都好,让我的灵魂借居在任何一具躯壳中,只要不做我自己,让我游离在我的人生轨迹之外,哪怕再多一天也好。
在D镇的最后那几天,我一直在负隅顽抗,借着雪后路滑不安全的借口,将离开的日期一天天往后推,一直推到了不走不行的那一天。
夜班车上,一车旅客都沉默不语,我塞着耳机,目光失焦地看着窗外越来越远的小镇,一晃神,巨大的黄色月亮就在身旁。
那是只能用神迹来形容的景象,我把瞌睡中的Jenny摇醒:“你看到没有?看到没有?”
她不解地看着我,不明白我为何如此激动。
我急得眼泪凝聚在眼眶里,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只有我看到了,巨大的,圆润的,温柔的黄色的月亮,最后一个属于D镇的夜里,它为我们送行。
在清迈时,Jenny把她从国内带去的中文版《夜航西飞》送给了我,从清迈到曼谷的飞机上,我读了一半,后来它被放在箱子里一同去了印度。
在大吉岭的时候,我们认识了一个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念书的姑娘,她无意中谈起白芮儿·玛克罕,我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地告诉她,我身上就带着这本书。
在她离开大吉岭时,这本书跟她买的茶叶一起,被塞进了她鼓鼓囊囊的背包。
我当时站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书的封面,忽然惊觉,原来这就是人生的缩影。
可为什么,人生好像已经寸步难行。
我须得透支着每一个明天的勇气,才得以度过每一个煎熬中的今天。
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你看世界上依然还有那么多快乐的人,而为什么我们不行?
北岛在《波兰来客》中写过这样的句子——
那是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如今我们在深夜饮酒,杯子碰在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
梦碎的声音,你听见过吗?
每一个夜晚都是一次死亡,到了天亮,生命重新生长。
这个孤单的星球上有多少孤独的灵魂反复经历着这样的朝生暮死。
我们活着是如此行将就木,死后也不知道要去何处。
那这汲汲营营的几十年,究竟所为何事?
有梦想,却没有方向,日日夜夜,活得像一头找不到出路的困兽。
吃完最后那顿饭,结账时,我们给了那个收钱的小男孩一些小费,一路上因为不宽裕而造成的拮据和小气,最后只能通过这样的一个方式稍作弥补。
我转身拿行李时,注意到了一个小细节。
小男孩在收拾餐具时,把那张我信手写了一句词的白纸塞进了口袋。
我亦飘零久,十年来,深恩负尽,死生师友。
以我所见,中国的古诗词中最凄楚无奈的,非这句莫属。
面对小男孩这个善意的小把戏,我微微一笑,悲从中来。
一个外国小孩,要学会认这些字,并不困难,若要真正领悟字里行间的每一丝韵味,恐怕终其一生,也难以实现。
未长夜痛哭者,不足语人生。
在回国的夜航途中,我在日记本的最后一页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趟印度之行解放了我,它的各种出其不意,令一个原本对生活诸多挑剔和抱怨的姑娘,从此百无禁忌。
我到长沙的那天中午,天空中下起了纷纷扬扬的雪,一群朋友来机场接机,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邋里邋遢,蓬头垢面的我。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我知道,在我的生命中,这只是一次暂时的歇息。
在找到那个可以被称为信仰的东西之前,我无法停下脚步。
大雪弥漫在视野之中,我靠在车窗玻璃上,疲倦得一句话都不肯说。
2012,传说中,将有末世光临。
{浮世绘}
在地处于印巴边界的阿姆利则,所有的游客都一定会做的事不是去蹭免费食宿,而是观看交接仪式。
乘坐四十多分钟的小巴车到达边界上,再跟着拥挤的人群步行几百米,便到了观看仪式的地方。
两扇铁门隔开了原本属于一个国家的人民,两边都是人声鼎沸,双方都竭尽所能地欢呼和呐喊,像我们这样的外国人纵然也认真也很虔诚,但仍然无法投入到他们如火如荼的热情中去。
不是我傻,在场的外国人,真的没一个能看明白他们在做什么。
我们只看到那些穿着制服的军人们大踢腿着向前迈步,每一次踢腿的力度都像是要把裤子撕破才罢休。
散场之后,我们一把抓住这个一直在微笑的小旗手,要给他拍张照片。
可是一入镜头,他便不会笑了。
雪后的D镇。
生命一直陷落的岁月中,难以临摹的回忆,那是一场寂静的大雪,比我二十多年来看过的所有美人都要更加美丽。
那天,我穿着薄薄的衣衫,在雪地中冻得发抖,可还是禁不住内心的欢喜像一树一树的花开。
我那么确定,这片土地与自己紧密相连,在往后天各一方的时间中,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一切冷暖都会传达到我的心里。
我那么确定,有一部分自己,永远留在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