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孑然一身,却百分之百地肯定我们之间的关系不会再有任何改变,我们知根知底,可以忽略性别勾肩搭背,我们甚至没有像很多异性好朋友那样,互相约定假如到了多少岁,大家都还是单身,就在一起。
坐在一起吃烧烤,喝啤酒,讲脏话的这一年,距离我们高考的那年,已经过去六个夏天了。
在一起喝酒的时候,他说起自己跟当时的女朋友之间的矛盾,一桌人都没怎么发表建议,只有我这个贱人落井下石地打击他说:“你已经错过你人生里能够遇到的最好的姑娘啦。”
他居然笑了,然后说:“是啊,我知道,委屈你了。”
烧烤摊的油烟太呛人了,否则我不知道如何解释,为什么过了这么久,听到这句话,我的眼睛里还会有一些泪光闪烁。
这些年来,我从来都不是你喝醉时突然叫出口的名字,我只是这么多年一直站在你右侧,与你谈天说地,陪你成长的女子。
{后来的后来,街头的少年唱着我们的歌}
到西安的那天,下着大雨,等出租车的队伍排得很长很长。
我披着那块伴随着我走了很多路的枣红色披肩,茫然地看着大雨滂沱中的古都。
书院青旅就在城墙边儿,天气好的时候,会有一些年轻的外国男生和女生坐在门口弹吉他唱歌,他们朝气蓬勃,无论谁路过那里,他们都会很热情地打招呼。
我并不是一个冷漠的人,但因为对自己的口语发音不自信,我总是腼腆地笑笑,然后迅速地溜之大吉。
也许他们和后来我在清迈的厨师学校里认识的那些欧美男生想法一样,都认为我是一个非常非常害羞的中国姑娘吧……
七月的北方城市尽管热,也是干爽的热,不像在南方时,皮肤上总糊着一层黏湿的油腻。
德芭从她位于郊区的学校提着一个几乎能砸晕一个大男人的西瓜来青旅找我,见到我的时候她很镇定,但一起吃过饭之后,她便提出了一个过去很多姑娘不敢提的要求:“舟舟,我今晚不回学校了,我要和你睡。”
狭窄的单人床睡两个168CM的姑娘确实有些挤,旁边床上的澳洲姑娘睡着了,发出响亮的鼾声,我们在这鼾声的掩护下,说了很多很多话。
具体说的话,在这么久之后,其实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只是依稀模糊地感觉得到她的快乐和兴奋,让我觉得自己能够用文字陪这些姑娘一同成长,是任何一段爱情都代替不了的安慰。
写字的女生有很多,但我庆幸一路陪着你们的那个人是我。
傍晚的时候,我们一起散步,绕一圈鼓楼和钟楼之后回青旅,在街头看到一个男生弹着吉他,在唱李志的歌。
突然之间就被打动了,我们在离他两米的台阶上坐下来,点了支烟,谁也没有说话。
他唱李志的歌,也唱许巍的歌,都是我过去非常喜欢的,路边来来往往的人全成了无声的背景。
过了好一会儿,我问他:“你会唱《米店》吗?”
他看了我一眼,挠着头说:“不是很有把握,我试试吧。”
第一次听到张玮玮唱的《米店》,是在2010年8月的某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看书,S先生在摆弄他的电脑,陆续有游人从石板路走过去,音乐就是在这个时候飘出来的。
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你坐在空空的米店。
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
我从书中抬起头,看到正前方S先生的侧脸,他蹙着眉,神情非常认真。
灰尘在光线里飞舞,就在那个瞬间,我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我觉得我爱上了这个人,而在此之前,我并不了解他的过去。
这个念头使得那个午后和那首歌有了不一样的意义,后来我们真的在一起走了一段路,我们冷战过,争执过,甚至差一点儿决裂过,我们在各自的城市重逢过,云淡风轻地交流中我内心满溢出浓烈的哀愁……而这一切,竟始于那个午后,音乐响起来的时刻,那一瞬间他冷峻而若有所思的样子对我的触动。
那些无声的路人像是电影里常用到的转场镜头,将我从2010年的西南拉回到2011年的西北。
起身离开时,我在那个男生的吉他盒子里放下一些钱,数目不大,但是我的心意。
有时候我面对这样的场景,会觉得很尴尬,我知道这些年轻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坚持,也知道在商品社会中,坚持理想是一件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
正因为我懂得他们的艰难,所以我时常在面对这些人时,手足无措。
如果我不给钱,我会很难过。
如果我给了钱,我会更难过。
那天,是我二十四岁的生日。
{这座城市在我脸上盖了个章}
二十四岁的生日,在青旅的地下酒馆里,喝了好大一杯白啤酒。
关于本命年,大家都说要么不顺,要么大顺。我对它的态度是,既来之,则安之。
虽然有时候看到路上那些穿着校服的小姑娘,留着妹妹头,皮肤吹弹可破,心里也会生出一些羡慕,但我总觉得,姑娘要多活一些岁月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真滋味。
二十四岁,从前觉得离自己很遥远的一个数字,一下子就到了眼前。
在去华山的路上,我想,我还有很多事没做,还有很多地方没去过,怎么一下子就到二十四岁了?
我是坐缆车上的华山,尽管如此轻松,我还是因为恐高的缘故在密封的缆车里哇哇大哭。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人在金庸题词的“华山论剑”的石碑旁扎了两个帐篷,半夜我被笨笨吵醒,她瞪着我说了一句让我瞬间清醒过来的话:“我要尿尿了!”
我们形迹可疑,姿态猥琐,四处躲避那些晚上登山,等着早上看日出的人。
我们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生怕毫无防备就被突然冒出来的手电筒光照到我们正在进行的行为。
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更让我崩溃的事:“大姨妈”突然来了!
我准备好止痛药,暖宝宝,卫生棉,红糖水的时候,它不来!
我连一张多余的纸巾都拿不出来的时候,它来了!
从华山上下来之后,我的右脸上突然冒出来一块很大的红色印记,像是命运不怀好意的玩笑,给了我这份意想不到的生日礼物。
吃了息斯敏,擦了药膏,饮食忌口,狂喝水。
一点儿作用都没有,它还是顽强地在那里,好像这辈子都不打算离开我了似的。
在西安的最后那几天,我成了钟无盐。
一直到后来,我走了很远的路,看了很多美丽的景色,认识了来自很多各个不同国家的朋友,有惊无险地跟各种大小灾难擦肩而过之后,我又想起了这块莫名其妙出现,又莫名其妙消失的红色印记,想起了老人们说的那些有关本命年的各种禁忌。
这世上有些用科学和医学都无法解释的事情,大概只能用玄学来说明。
直至今时今日,我依然相信,它在我二十四岁的第一天出现,其实是为了替我挡住那些不好的事情。
因为破了相,所以在之后那些漫长的,孤单的路途中,我才一直平安。
{我只是想看看里面的玫瑰花而已}
嘿,我得承认,我对你的故乡了解得太少。
我没有去大雁塔,也没有爬古城墙,你推荐我去看的博物馆,我倒是顶着烈日排队去参观了一番。
如你所说,确实牛掰,从石器时代一直到大唐盛世,在幽暗的灯光里我仿佛经历了一次奇妙的时光之旅。
到我离开西安的前一天晚上,我还不太相信,我跟这座城市的缘分仅仅就这么浅吗?
当时我在酒店的走廊里给朋友打电话,地上铺着红色的地毯,顾不得脏,我就坐在地毯上很没教养地哭。
我说怎么办,都过去这么久了,我还是一想起他就哭,我这辈子是不是完蛋了。
我说,其实也不是为了他哭,我是为了自己,我就是觉得自己骗自己骗得太辛苦了。
如果那通电话打了一个小时,我大概就哭了五十九分钟。
其实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哭,只是当时觉得非得这样表现一下,才对得起自己千里迢迢,坐十八个小时的火车到你的故乡来看一眼的举动吧。
我十五岁的时候看过一篇小说,女主角背着包去到她前男友长大的城市,在某个机关门口,她被保安挡住了,死活不让她进去。
她一遍又一遍地哀求那个保安说,有人告诉我里面种了很多玫瑰花,我想看看。
但保安怎么会听得懂她在说什么,于是,不管她如何声泪俱下,还是把她赶走了。
我记得结尾处,她抱着自己的背包,蹲在对街,远远地看着那扇无情的黑色铁门,无比委屈地喃喃自语说:“我只是想看看里面的玫瑰花……”
快十年了,我一直记得这个故事,大概是当初看的时候太替她难受了吧。
十五岁的我,没想到多年后的自己,竟然也做出了小说里才有的事情,不管这深情多么荒唐,总还是出于爱。
可惜你没有给我更多的信息,否则我或许会表现得更夸张一点儿。
我真希望能够在那座古城里找到你儿时住过的旧房子,让我把耳朵贴在门上,隔着山河岁月,隔着你我之间无法逾越的人生悬殊,阅历深浅,听一听还是一个孩子时的你的笑声。
最后那天晚上,我在街上随便找了一辆人力三轮,叫师傅带着我随便转一圈。
师傅看了我半天,忽然冒出来一句话说:“我记得你,你的脸上有块疤。”
我没费唇舌跟他解释那不是伤疤也不是胎记,它是西安给我做的一个记号,像盖在护照上的入境章一样,是来过这里的证明。
在西北的夜风里,我轻声唱了一首歌。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只能这样了,还能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