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念从后视镜里,瞄了一眼程晨。
因为当时他成绩好,不想给他太丢人呗。
所以早恋这种事,只要运用得当,其实是个挺利国利民的事业。
尤其当你喜欢的人是个长得不错人品不错,尤其还学习不错的时候
后来回到公司谈到了很晚,程晨到最后嗓子已经彻底不行,有些说不出话,才算是放众人回家。
司念看他没有走的打算,犹豫了足足一分钟,才问他:“我刚才从饭店要了一小包姜丝,本来想回家煮可乐喝,要不然,在这里煮给你喝驱寒的。”
她喜欢喝可乐已经到了疯魔的地步,别人用来驱寒暖胃的姜丝可乐,却是她冬天最爱喝的饮料,有些辣还有姜丝的香气。
她本来就誓起勇气问的,可是程晨竟然没有立刻回答她。
会议室人都走干净了,就剩他们两个在。
“我记得,你好像说开始喝可乐了”她记得那天在自己家,程晨曾经说过这句话。如果他没说过,自己肯定不会这么问,因为他以前一直说很讨厌的。
“偶尔会喝一些。”他终于出声了。
其实她真挺好奇的,难道就像自己小时候讨厌豆角,长大却狂爱吃干煸刀豆一样的莫名其妙毫无理由
最后到茶水间开煮了,她还是没绷住,看着咕嘟咕嘟冒泡的锅子,问他:“你怎么就忽然喝可乐了以前不是深恶痛绝吗”
安静,背后仍旧是异常安静。
又不说话
本来就够尴尬了,自己没话找话,他竟然还爱答不理。
司念骑虎难下,只能厚着脸皮回头,看见程晨正拿着自己煮剩下的半罐可乐,一口口喝着,动作很单调,就是喝到嘴里,然后咽下去。
问题是,很快就喝完了半罐。
“你现在喝了冰的,一会儿还喝得下姜丝可乐吗”她回过头,看着水快开了。
还有句抱怨,她怕自己太婆妈,生生吞了回去:不煮姜丝是上火的。
要是明天他彻底爬不起来,自己简直就是罪魁祸首了。
“那时候找不到你,”他随手捏扁了易拉罐,扔到脚边的垃圾筒里,“我就想是不是你生我气了,你喜欢的东西,我都不怎么喜欢。后来我就试着喝你喜欢的可乐,逗你喜欢的猫,也慢慢觉得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司念正拿起水壶,手有些软,险些没握住锅。
为什么他明明说的这么平静,自己却听着这么难受。
她回过头,想说什么,程晨的手机忽然响起来。
他拿出来看了眼,挂断,看见她直勾勾盯着自己,才忽然笑笑说:“怎么了是不是特后悔放弃这么个大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