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王朝

作者:风弄

第 64 章

  宣怀风就心里开始发急,又不禁有气,觉得白雪岚实在不可理喻,多少是个当总长的,只要一丁点小事不合意,就闹得全天下的人不得安宁,连三岁的孩子也不如。

  上两次是喝酒,发烧。

  现在倒好,连失踪的手段也用出来了!

  这种低级的圈套,我横竖也不上当。

  正在心里发狠,却遇上张戎来饭厅里取东西,听宣怀风一问,就说,“难怪您不知道,总长今天起了个大早,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一个人跑书房里去了。”

  宣怀风这才知道白雪岚去向。

  心里讪讪的,原来自己又错怪了他。

  宣怀风赶去书房。

  房门是打开的,也不用敲门进去,他往里面走,就看见白雪岚脖子上吊着缠了绷带的右臂,正低着头,用可以自由活动的左手在书桌上摆弄什么。

  宣怀风先看了看白雪岚的表情,颇为自得其乐,似乎并没有对昨晚的不愉快太多在意,便也放松下来,开口说,“听说你今天很早就起来了,既然是病人,其实应该多睡一点的。你在弄什么?”

  凑到书桌前一看,吃了一惊。

  桌面上放着两个匣子,都打开了横铺着。

  匣子里各放着一把擦得十分闪亮的手枪,一大一小。还有五六个弹夹,两盒满满的子弹,都放在一边。

  白雪岚早瞥见他进来了,只是装作不知道。

  见宣怀风和他自然地说话,心里微微一松,笃定昨晚的事是瞒过去了。

  白雪岚抬起头,瞧到宣怀风吃惊的模样,不禁莞尔,“亏你爸爸还是大军阀,连手枪都怕吗?”

  宣怀风不想他瞧不起自己,镇定下来,问,“你这个时候拿手枪干什么?”

  白雪岚说,“你教了我几天英文,我当然要投桃报李。来,我教你用枪。”

  他摇了摇铃,叫个护兵进来,拿着书桌上的东西跟他们走。

  几个人到了后院,宣怀风一看,那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竖了三四个靶子,偌大优雅的王府园林,凭空多出个练枪场,实在不伦不类。

  白雪岚却毫不理会,从匣子里把那把小一点的挑出来,拿在左手上轻松地掂掂,对宣怀风说,“你用的话,还是这款勃朗宁1906,体积小,放身上藏着也方便。不然,斯斯文文的人,弄把大笨枪在身上,大煞风景。”

  宣怀风皱眉道,“你别这么乱晃乱甩,用的又是左手,没有右手灵便,小心走火。”

  白雪岚反问,“你怎么知道我左手没有右手灵便?”

  竟然就用左手,单手拆了子弹,塞进弹夹。

  卡,卡。

  上弹夹、上膛,一气呵成。

  宣怀风虽然常看见爸爸带枪,但军事上的事,父亲从来是不愿他多接触的,也不许他玩枪,白雪岚一番捣弄,宣怀风已看得眼花缭乱,只听见金属机括声咔嚓咔嚓几声,白雪岚就把什么都弄好了,枪平举起来,对着远处的靶子,一扣扳机。

  砰!声音猛地从耳边炸起。

  宣怀风猝不及防,被吓得浑身一震,转头一看,靶子放得很远,又看不清到底打中没有。

  护兵看见白雪岚的手势,跑着过去查看,很快飞跑着回来报告,“总长枪法太厉害了!打了个十成十,就在靶子中心!”

  白雪岚一笑,转头问宣怀风,“我的枪法,是跟我伯伯手下一个神枪手学的。怎样,当你的师父还算够格吧?”

  宣怀风心里也惊讶,这白雪岚好像做什么都比别人强一点,面上却不想再给他加添威风,故意无动于衷道,“我又不当兵打仗,为什么要学打枪?”

  “你不学吗?”

  “打打杀杀的事,我不喜欢。”

  “树欲静而风不止,难道我就喜欢打打杀杀?他们这次敢找上我,难保下次就不找上你。你要是不学,遇上事情会吃亏。”白雪岚走近一步,两人肩膀几乎相触,眼睛深深地瞅着他,忽然放低了声音,“就当为了我,行吗?”

  宣怀风被他看着,脸上不知不觉微热。

  昨晚已经不欢而散,他不希望破坏今天难得的和平,把视线转到另一边,遥看着竖在木头架子上的圆靶说,“你是一番美意,我却之不恭,既然这样,我拜你为师就是了。”

  “好!”

  “不过,”宣怀风拦着白雪岚,缓缓道,“学枪的事,不急在这一时。你胳膊还挂着绷带,教起我来也不方便。这样吧,等你伤好了,绷带除了,我再向你请教。”

  白雪岚也不强求,笑着说,“那好,说定了。”

  叫护兵先把手枪子弹等都放回书房去,自己带着宣怀风回了自己房里,含笑问,“我今天表现如何?要是好,总该有点奖励才是。”

  宣怀风不知道他说的表现,到底指的是什么。

  是说他很风度,没计较昨晚的事?

  还是说他主动教自己学枪?

  或者白雪岚的意思,是指他听了宣怀风的话,答应暂时搁置学枪的事,好好养伤。

  宣怀风虽然不明白,但是也没说什么,至少上面三件事上,都挑不出白雪岚什么毛病,全凑在一起,也算能给他加一点分数。

  宣怀风说,“你什么也不缺的人,我能奖励你什么呢?给你读一会书吧。”就要去取书。

  白雪岚拦着道,“急什么?我看你这样儿,估计起来后就没吃东西吧?你可真想成仙了。不管什么大事,人总不能不吃饭的。”

  宣怀风猛然想起昨天那段对话,白雪岚拿着吃饭穿衣比喻□,脸上无端的一阵滚烫。

  生怕眼睛比老鹰还尖的白雪岚看出来,努力掩饰着道,“既然这么说,我叫听差弄点吃的来吧。”

  踱出房间,找了个听差,吩咐几句。

  站在廊子下,自觉脸上不再热了,才回到房里。

  不一会厨房端早点来,白雪岚早就吃过的,也陪着他吃了一点。

  满足了胃的需求,宣怀风履行刚才的承诺,取了一本新的英文书来,坐在椅子上,给白雪岚认认真真地读了好一大段。

  白雪岚背靠在床头上听着,目光投在宣怀风身上。

  每看一眼,就想起昨夜未曾被揭露的小人行径来。

  也许是屋外挂着大太阳,太明媚了,人的心里也阳光起来,想起昨晚,不觉得那么窝囊难受,反而透着一股美滋滋的甜蜜。

  看着宣怀风的唇,自己的唇便热热的,充满柔韧甜蜜的触感。

  看着宣怀风白皙的手、颈、领口下面微露出一点的锁骨,就满是邪恶的骄傲,自己代表着雄性的白液,昨晚就占有性地沾在上面呢。

  每一重温,唇角就不由自主微扬起来。

  宣怀风万万猜不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龌龊事,只觉得白雪岚今天心情很好,这个人气势强大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仿佛连空气也纳入他的掌握中,只要他高兴着,身边的空气就是欢乐地飞舞的,连带着一切事物都安详温和起来,甚至被他默默注视的人,也觉得温暖起来。

  那种温暖很奇怪,介乎安心和不安之中,竟然两个极端都走了。

  既安心,又心脏怦怦乱跳的不安,这不可思议的感觉,到底算什么呢?

  宣怀风一边胡乱想着,一边把书上的一章读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