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廷辉不知那个在马上光芒夺目的年轻校尉是谁,可听沈知礼的语气,二人竟像是熟识多年的旧友一般;又念及方才身旁女官所说的话,料想此人身份定是不凡,否则也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那种举动来。
周围的女子们眼中放光,脸色潮红,看着他纵马朝场中驰去,言语之间皆是赞不绝口。
沈知礼却在地上跺脚,目光如飞刃一般地盯着他的背甲,半晌才撇眸,小声啐道:“当真可恶!”
孟廷辉挪过去两步,扯扯她的袖口,“此处太阳刺眼,我去那边廊下坐着看。”
“不成!”沈知礼忙在后拉住她,“那边哪里能看得清?再者,半个时辰后还有专门让女官们骑玩的打马球子,赢者可有重赏的!”
孟廷辉拗不过她,只得站在她身旁,朝不远处望去。
宝津楼下横门大开,已有数帜明黄大旗旋升了起来,大内诸班直常入祗候的侍卫们骑着高大骏马,列队缓缓行出。
身后有人兴奋地叫:“是沈大人!”
沈知礼抿着唇笑,眼不眨地盯着那边最前方的男子,就见那人两手空空,不持缰辔,只用脚轻踢马肚,便催马儿一路走了过来。
孟廷辉这些日子来检修前朝诸史、遍读新旧通典,因而知道这是骑射大典上的“引马”之人,待他驭马行过之后,骑射才当正式开始。
而大典“引马”之人,非皇太子身边近臣不可为,又因听见旁边几人唤他“沈大人”,她立时便反应过来,此人正该是沈知礼的双生哥哥沈知书。
沈知书地大名京中谁人不知?她甫一入翰林院。便经常听见那些学士承旨们闲来议论馆阁里地那些年轻人。其中以沈知书地名字出现得最多。除此之外。朝中女官们更是常在私下谈论这位沈家大公子。其风流之性人人皆知。只是不知将来哪个女子能收得住他地心、嫁得进那沈府大门。
孟廷辉看着他骑马走近。那一身绢布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一双眼明亮湛澈。那一张脸——
她瞬间愣住。这人分明就是当日在冲州府严馥之家地酒楼上见过地那个嬉皮笑脸地年轻男子。
难怪……难怪她第一次看见沈知礼时。就觉得沈知礼甚是眼熟。
她其实早就该想到。当日跟着皇太子一同微服上潮安地。除了沈知书。还能是谁。
沈知礼向前迈了小半步。仰头轻轻叫了声:“哥!”
男子在马上回头,望见她,脸上笑容变得极是灿烂,晃得这边一众女官们眼角发酸,纷纷挪开眼,不再盯着他不放。
他的目光扫过来,看见孟廷辉,眉头不由一挑,勒着马缰停了停,才又笑起来,口中高吁一声,急急策马而去。
沈知礼拽了拽她的袖口,炫耀似的道:“我哥俊么?”
孟廷辉淡笑,脑中浮过那一日沈知书一脸无赖的样子,口中应道:“正如传闻中的一样俊。”
沈知礼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我娘也说,我哥比我爹当年俊了何止千百倍,京中不知有多少女子都想嫁给他。”
孟廷辉亦笑,却只抿唇不语。
沈家旧事,她入翰林院后亦闻一二。
当年的沈无尘是皇上登基亲政后的第一个状元,三元及第,风光无限,人道天下文章第一人,历任大理评事、著作左郎、太常丞、右司谏、太常少卿、秘书监、吏部侍郎、左丞、工部尚书,以三十二岁就拜尚书右仆射,成为朝中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一个宰相。可谁曾想这样的一个男子,数年来不闻其风流轶事,直到三十七岁那年才娶了夫人曾氏。
沈夫人曾参商亦是奇女子一人,大历九年女扮男装举进士,以二甲第三十九名入礼部主客案下,后因机缘得见皇上,被擢为卫尉寺少卿;大历十三年皇上御驾亲征,曾参商随驾出征,在军中建功无数;至天下承平,皇上以其护驾有功而昭其女子之身于朝、许以女装上朝、授枢密都承旨,使她成为了朝中有史以来第一个能够列居枢府高位的女子。然而这样一个雄心壮志的女子,却也会因所爱之人而辞官退朝,自嫁人之后再不问政。
若无当年的沈夫人曾氏,怕是宫中无人会议开女子进士科,国中诸路不会兴建这么多的女学,而朝中更不会有数以百计的女子为官。
可当年的沈夫人曾氏一定想不到,自她之后便没有女子能再入主二府,而这么多年来朝中女官多为摆设之用,便是今科女状元能入翰林院一事,也成为了朝中老臣们闲来无事时的谈资。
是幸非全幸,是悲非全悲……
孟廷辉自顾自地想着,全没发觉自己已走神许久,直待被沈知礼叫了好几声才反应过来。
沈知礼笑着奚落道:“是不是我哥太俊了,让你想了这么久?”
孟廷辉抬头,看向宝津楼上,一本正经道:“沈大人再俊,能有太子殿下俊否?”
沈知礼哑然,没料到她口出之言竟然如此大胆,不由被她噎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蓝天如幕,细云如丝,秋风洗空,吹透根根金芒,远处宝津楼上那硕大的黄盖下坐着的人,仍是挺峻如斯。
他遥望着下面的一切,看她站着,看她微笑,看她同身旁的人说话,看她一个人出神,看她……抬头看向他。
隔了这么远,可她眼底的笑意却那么明显。
他喉结处微微有些发紧,看着她身上那件紧紧的绛色骑装,竟一时挪不开眼。
衣带将她的身子勒出好看的曲线,她的胸脯又挺又翘,一头黑发束在软弁之下,耳边落出的几根发丝荡在一旁,愈发衬得她脖颈白皙柔嫩。
思绪陡然飘回那一夜的皇太子宫里。
他微微闭眼,又微微喘息,搁在身体两侧的手微微攥起。
已是近四个月未见。
却不料再见她时,仍是做不到坦然自处。
虽是刻意避开她,连每次夜里着翰林学士锁院拟诏时召承旨、修撰在一旁祗候的事情都不与她,可他依然知道,她在翰林院做得极好。
编修前朝诸史一事由他总纂,方怀每隔十日便会将典志一类的簿册拿来让他过目。记修地方志的那些细密小楷,熟悉而又刺眼,每一字都写得极认真工整,就像她当初的那篇策论一样。
他知道她一定会做得好,她那么渴望功名利禄,又怎么会不珍惜这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