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孟廷辉斜眉,“朋友不是讨好来的。而且,”她微笑,“我也不需要朋友。”
雅间的门恰时在后被人推开,有男子抑不住的低笑声传来。
严馥之回头,见又是先前那个青袍男子,不由更来了气,就要张口骂他偷听旁人说话,却见里面又走出一人,不由一怔。
那人黑袍黑靴,衣着简朴,可脑后一根白玉发簪却极名贵;身骨昂扬,一张脸清俊非凡,可右眼却被一块黑布蒙住,竟是独眼之人。
两人一前一后走过来,先前守在楼梯口的那个高大男子毕恭毕敬地跟在他们身后,寸步不离。
三人从她们面前走过时,那青袍男子却忽然停下,侧身低头,凑近严馥之的脸,笑嘻嘻道——
“姑娘刚才有句话说得不对。沈夫人曾氏当年可并非是因怕老了没人要才辞官嫁人的。以后切莫再像这样胡说八道。”
严馥之羞得脸庞通红,连忙朝后退了两步,口中骂道:“无耻!无礼!”她转身去拉孟廷辉,愤然道:“待我回去告诉我爹爹这个登徒子的行径,然后……”却发现孟廷辉一副怔然的模样,定定地望着那个黑袍男子。
“廷辉?”她诧然唤道。
孟廷辉却毫无反应,手攥得如同石块一样硬,目光一路跟随着那人,看他一步步走向楼梯,看他一步步下楼,看他一步步出门……
那人的脊背那么直,肩膀那么宽,步子那么稳。
腰间没有玉饰,反而挂着一块薄薄的黑色石片,上面隐约印有纹路,行进间轻轻晃动,隐在衣袍墨色中,若不细看,几乎发现不了。
她看清,眼皮猛地跳了一下,浑身一颤,然后想也不想地便往楼下冲去。
是他……
真的是他!
博风楼外艳阳高照,碎金似的光芒晃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
她气喘吁吁地站定,四处搜寻他的身影。
有马儿的嘶鸣声从街边传来,她望过去,正见他翻身上马,勒缰转向。
他侧身,目光扫过她的脸,没有丝毫逗留,然后看向其余二人,嘴唇开合之间说了些什么,三人便催马离去。
再没回头。
她像是被钉在了地上一般,连上前问他一字的勇气都没有。
他不认识她了……
可他又怎会还认识她?
十年前的她被他从死人堆里捡出来,衣衫褴缕,蓬头垢面,口齿不清,他甚至分辨不出她是男孩还是女孩。
十年后的她束发系冠,穿着女学学生的衣裙,干净齐整地站在他面前,他怎能想到她就是当年的那个孩子?
这么多年过去,他是她心底里唯一惦念的人,可为什么如今见到了,却还是这样的结果?
十年前的他也是这样离去,她不知他的姓名,不知他的身份,只是哆嗦着记住了那张脸那只眼,和他腰间挂着的那片好看的石片,记住了他对她说过的每一个字。
十年后的他长高了也变壮了,可那张脸仍然清俊,那只眼仍然慑人,那片石片仍然挂在他腰间……她仍然没有勇气上前问他一句,他到底姓甚名谁,她以后还能不能再见他一面。
……
“孟廷辉,你怎么了?”
严馥之追了下来,口气有些怔迟。
她摇头,“没什么。”眼眶被阳光晒的有些发酸,竟然有种想哭的感觉,停了停,才微笑道:“不是说带我来喝酒么?”
严馥之愣了一下,又马上笑起来:“是啊!”
她转身走回酒楼里,又道:“那还等什么?你可知,朋友是喝酒喝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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