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那匹头马,看来我还是小瞧了它,它比赤血的品种还要好不少……”
巴特尔的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要说原本还有六七成把握捕获这匹头马的话,现在听到这声嘶鸣,他心里的期望值立马下降到了三成。
因为巴特尔发现,就在那匹头马仰天长嘶的时候,自己赤血眼中,也露出了惶恐不安的表情,这是弱者在见到强者的时候,才会有的表现。
“我看到它了,天啊,好漂亮的马……”
庄睿在嘶鸣声响起的第一时间,就用望远镜寻找起声音的主人来了,而发现这匹头马并不困难,因为在它身边周围五六米的地方,再无一匹马儿敢于靠近。
这是一匹浑身鲜红如枣的野马,身上的毛发极短,只有在脖颈处,才有一些蓬松的毛发,两眼黑如胶漆,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凝视着远处跑来的野狼。
这只头马的身高,比其周围的野马要高出很多,庄睿目测着足足有一米八至两米左右,站在那里沐浴在月光之下,宛若天马一般,威风凛凛。
“这……恐怕就是混交的荷兰马,也不如这只马儿神骏吧?”
庄睿曾经在香港看过赛马,那里所用的马匹,都是来自荷兰或者英国等地的混血马,这种马的特点就是身材高大,体型俊美,但是和眼前的这匹相比,那简直就像是土狗一样不起眼了。
就在庄睿观察着这匹头马的时候,野狼也接近了马群,在最先奔出的那只野狼身后,还跟着两只狼,一前一后呈三角形向头马跑去。
看来草原狼们也会使用战术,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要这头马一败,整个野马群就会不战而溃的。
两者本来相距就不过几十米的距离,短短十多秒钟的时候,那只最先奔出的野狼就来到了头马的近前,嘴里发出一声带有威慑性的低吼后,身体跃起,向那匹头马扑去。
看到这番情景,头马周围的野马,都有些骚乱,不过那匹头马却是非常镇定,在野狼扑起的时候,前提突然抬了起来。
似乎知道马儿前蹄的厉害,野狼在半空中一个灵巧的转身变向,身体却是来到了头马的屁股处,伸出利爪向头马屁股抓去。
野狼猎食的时候,对于那些体积远远大于它们的动物,往往是从腹下或者屁股开刀,将猎物的皮肤划破后,抓出其肠子使之流血而死。
这只野狼显然就是打在这种主意,而且它的战术也很成功,眼看利爪已经抓到了头马的股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