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寻在酒店门口发呆良久,直到哆哆嗦嗦的服务生过来问,他才心不在焉地进了门。
光可鉴物的酒店大堂里放着“恭喜发财”,门口摆着一圈挂着铜钱的金桔,扑面而来一股喜庆的新年气息。
窦寻默默存好徐西临的手机号,就在这时,他电话就响了。
一瞬间,窦寻平静的表情剧烈地波动了一下,不过随即他就看清了来电显示——窦俊梁。
他“啧”了一声,又嫌弃又失落,直接挂断了,转身上二楼餐厅。
酒店二楼是一家不南不北的粤菜馆,金碧辉煌的装潢仿佛带着一股油腻腻的鲍鱼味,让人一看就没什么食欲。
窦寻被服务生领着找到了窦俊梁。
窦俊梁见老了,背影似乎比以前矮小些,不留小分头了,两鬓整齐地剃短推了上去,全白了。他刚被窦寻挂了电话,还想再打,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在他旁边上蹿下跳,给过往的服务员造成各种障碍。
窦俊梁不耐烦地把那小崽子拽回来,正要叱责,一抬头,就看见插着兜走过来的窦寻。
窦寻走时,是少年羁旅、满腔愤懑,这回再回来,本来虚张声势的一身傲慢陡然变得有说服力起来,一脸旁若无人。他也不客套,不远不近地冲窦俊梁虚晃了一下手机,示意电话已经接到,然后随意地冲领路的服务生一点头,对窦俊梁说:“堵车。”
窦俊梁看见他莫名想站起来,随即反应过来,感觉没有爸爸迎接儿子的道理,于是又坐了回去,不动声色地打量窦寻一番,他干咳了一声,半真半假地抱怨:“怎么回国也没说一声?”
窦寻:“还没来得及。”
窦俊梁顿了顿:“哪有回家住酒店的道理,你……”
他想问窦寻要不要回家住,他和吴芬芬已经分居很久,窦俊梁这几年突然之间对花花草草们没多大兴趣了,一时半会没人逼着窦夫人让位,他们俩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耗着。结果窦俊梁带着期冀的邀请还没出口,窦寻淡淡地说:“哦,就是落个脚,学校里还有点事,过两天有时间就去找房子。”
窦俊梁被他噎了个正着,抬筷子敲了一下旁边小男孩够冷盘的手,呵斥道:“你不会用筷子啊?没规矩!”
窦寻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那孩子——血缘上应该还算他半个弟弟。
半个弟弟目光和他对了一下,有点怕他这个陌生人,收敛了一些。
窦寻就客客气气地对窦俊梁说:“这孩子长得不错,像他妈。”
窦俊梁:“……”
窦寻这句话听来就是句普通寒暄,一点问题也没有,却精准地把窦俊梁的肺管子戳了个大窟窿。
窦俊梁一直很把自己当个人物,认为他生的孩子,最好在资质与性格上随自己,面貌上随他们那些环肥燕瘦各自美的妈——比如窦寻,虽然成长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总体而言算是个“成功之作”。
可惜两个人互相交换的染色体显然是盲婚哑嫁,生出个什么玩意来实在不以人的主观意愿为转移,窦俊梁的小儿子窦章,除了一把爱出油的头发随了他,其余的连长相再智商,全是吴芬芬的盗版——还是整容前版本。
窦俊梁为了这兔崽子,专门买了一套又破又贵的学区房,强行把窦章送进了最好的小学,结果平均一天要接俩告状电话,学习狗屁不是,就欺负同学有一手。
总而言之,窦俊梁最大的心病就是“小儿子像他妈”。
窦俊梁憋闷地干笑一声,怀疑窦寻是故意给他添堵。
良久不见的父子两个没什么实质内容的寒暄了一阵,不比路人之间更热络。
窦寻回国根本也没通知过窦俊梁,是窦俊梁有个老朋友,和窦寻母校的校办企业有些合作关系,他通过外人才知道儿子的消息。
窦俊梁小心翼翼地试探:“回来以后打算做点什么?”
“还没想好,”窦寻说,“看看有什么合适的,以后再说。”
窦俊梁郁闷地用筷子尖在自己面前的小碗里沾了沾,知道他没说实话。
他听说窦寻是应过去老师的邀请回来的,参与老教授牵头的一个研究项目,学校的条件开得很优渥,在窦俊梁他们圈子里不是秘密。
窦俊梁听得出来,窦寻随口搪塞,只是懒得跟自己聊“未来”而已。他有点无处下口的挫败感,想了想,又说:“徐总的那个儿子……跟你还有联系吗?”
窦寻看着他笑了一下,伸手把他的空茶碗接过来倒上:“您别光顾喝水,他们家菜有点淡,是不合口吧?”
窦俊梁是个人精,从他的表情和言外之意里看出了窦寻没说出来的话——咸吃萝卜淡操心,关你屁事?
窦寻在国外这些年,一分钱没有用过他的,直到祝小程给他打电话,窦俊梁才知道窦寻把原来用的卡都给停了,决绝地不再接受那对父母的经济支持和指手画脚。窦俊梁不知道他这些年是怎么过的,如今再见,心里只浮起一句话——这小子翅膀硬了。
翅膀硬了,就不再受他的辖制,也不必再听他的屁话,更不再跟他剑拔弩张,已经不把他当回事了。
窦俊梁吃了一顿憋屈的晚餐,叫服务员来结账,结果听见服务员笑眯眯地对窦寻说:“您好,已经挂在您房费上了,请您确认一下账单。”
窦俊梁:“……”
当爸爸的,无论对儿子是严是宠还是漠不关心,发现儿子开始无视父亲权威的时候,大抵都会有这种落寞——觉得自己老了。
窦寻打发了落寞的窦俊梁,回到酒店房间。
翻开待机的笔记本屏幕,上面还有一篇写了一半的论文。
窦寻对着电脑坐了一会,把自己之前写的东西来回翻了三四遍,什么都没看下去,终于还是叹了口气,仰面靠在座椅上。
一闭眼,徐西临车里的民谣曲调就不停地在他脑子里回荡。普普通通的商务轿车,内装比外装豪华得多,车里收拾得很干净,坐起来非常舒服,也不知道是不是常给人搭顺风车,他的驾照就摆在显眼的地方,碰上陌生女乘客,也不让人家感觉不安全。
窦寻想起徐西临漫不经心地搭在方向盘上的手——骨节清晰,手很干净,没带乱七八糟的手串和手表,袖口一尘不染,手背上有一道小小的伤疤,像是热油溅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