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家书(读后感)

作者:傅雷



    接着,我要提到《家书》中涉及外语的第三类情况,即普通同类及片语的运用。正如前面已经提过,傅雷当年执笔写家书时,常常是思潮澎湃、感情洋溢的,下笔如行云流水,自然奔放,不像翻译名著时字斟句酌,推敲再三,所以用起一个个、一句句外文来,也是依情顺势而出,这些字句多半用外文写来快捷方便,用中文表达则反而显得蹩扭冗赘了。在一般的情况之下,若要把这些字句译成中文,已经很不容易,因为很难找到同义对等的中文表达方式,勉强要译,也往往只好找另外一种间接曲折的说法,或把名子挪前调后,或把文意增补删节等。但是我现在要做的工作是“译注”,而译注的字眼全都紧扣在前言后语中,动弹不得,换言之,翻译上应享的自由度已经降至最低,而翻译中面临的困难,也就相形的更形尖锐了。以下是我“译注”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难题里一些比较有代表性及有意思的例子。

    第一种难题涉及文化差异的问题。傅雷在《家书》里选用了一些外文字,如plex,devotion,flattered,kind,sentiment,spontaneity等等,这些字,正如翻译时常叫人头痛的“privacy”一般,不太好用中文表达。我们首先以devotion为例。devotion在宗教上的意义,是对上帝的虔诚与膜拜;在非宗教上的意义,是对一个人或一个信仰的无私的忠诚与热爱。《家书》中也收录了傅夫人朱梅馥的几封信。在第224页(旧版第208页)上,傅夫人提到傅雷对傅聪父子情深,她对儿子写道:“他这样坏的身体,对你的devotion,对你的关怀,我看了也感动。”此处用了devotion一字,在西方传统中,子女长大后,可以跟父母成为朋友,有时甚至以名字称呼,因此父母对子女的感情可以用devotion来叙述;但是中国人的社会中讲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伦常的关系一向是长幼有序的,父对子的感情至深至切,也不宜用“忠诚”或“热爱”来描绘,所以我就把devotion译为“爱护”。接着,我要提一提flatter这个字。这个字的原义是“谄媚、阿谀、奉承”,但是英文里倘若某人接受他人赞美时,常用“Iamflattered”的说法,以表示自谦,翻译过来,即等于中文的“过奖”、不敢当”、“不胜荣幸”等等。在《家书》第54页(旧版第50页)中,傅雷赞扬傅聪勤干练琴,毅力可嘉,说道:“孩子,你真有这个劲儿,大家还说是像我,我听了好不flattered!”此处,不论“过奖”、“不敢当”或“不胜荣幸”等,都安不下去,所以就译为“得意”两字,全句听起来就比较顺曰,比较像中文的说法。再以“kind”为例。这个字英文里的含义十分丰富,根据OxfordEnglishDictionary,Webster’sThirdNewInternationalDictionary以及CollinsEnglishDictionary中的解释,归纳起来就有“well-bred,gentle,sympathetic,affectionate,Ioving,fond,intimate,grateful,thankful,fender”等等,假如原文有一句“Sheiskind”,要译成中文,就很难掌握确切的意思:必须看上下文的意思,小心揣摸才行。《家书》中有一处(第289页,旧版第273页)傅雷提到弥拉年轻,未经世事,收到礼物后毫无表示,希望做儿子的能从旁提醒,但必须含蓄婉转,“——但这事你得非常和缓的向她提出,也别露出是我信中慎怪她,只作为你自己发觉这样不大好,不够kind,不合乎做人之道。”此处“kind”既不能译为“客气”、“仁慈”,又不能译为“贤慧”、“温柔”,字典上列出的解释,好像一个都不管用。西方人似乎很少会对儿媳谆谆劝导,此处的“kind”,我考虑再三,结果译了“周到”两字,这样就比较语气连贯,后文提到说这一切做法都是为了帮助她学习“livethelife”,也就顺理成章译为“待人处世”了。

    第二类难题是确定字义褒贬的问题。《家书》中选用的某一些字眼,表面上看来有肯定的意思,其实是否定的;另一些则表面看来是否定的,其实是肯定的,例如sweetness,romantic,flirtlng,automatic,wild等等,必须看前后文的语气,才能测定确切的含意。以sweetness来说,字典的解释中,全部是正面的,几乎找不出一个贬义,但是在《家书》第67页(旧版第63页),傅雷提到莫扎特的音乐,推崇为“毫无世俗的感伤或是靡靡的sweetness”,此处既有“靡靡”在前,已经规限了后面那sweet-ness的含意,字典上的“甜蜜”、“甘甜”、“芳香”、“轻快”等字眼,一个都套用不上,最后,只好决定译为“甜腻”,以示贬义,但又不违原意。相反的,“flirting”一字,一般译为“调情卖俏”,多数含有贬义。但《家书》中另一处(第299页,旧版第282页)傅雷讨论莫扎特的音乐时,称之为“那种十八世纪式的flirting”,由于此处毫无低毁之意,充其量只可译为“风情”。又如“wild”一字;英文原义含蕴极丰,既可解释为uncivilized,savage,uncultured,rude,violent等,也可解释为uncontrolled,elated,enthusiastic,free,raving,unconventional等等。《家书》中提到英国人唱“哈利路亚”时为wild,而说起莎士比亚人物如麦克白斯、奥塞罗等,也是wild,那么,前者为“豪放”,后者就该译为“狂放”了(第275—276页,旧版第259—260页)。至于“automatiC”一字,照字典上的解释,大概就是“自动”而已。《家书》中第337页(旧版第319页)谈到音乐的表演时,说道:“心、脑、手的神经联系,或许在音乐表演比别的艺术更微妙,不容易掌握到成为automatic的程度。”此处如果不慎把automatic译注为“自动”,后果就不堪设想。试问演奏音乐而达至“自动”的程度,岂非灵性尽失,令人有“机械呆板”的感觉?这么一来,就把傅雷原文中肯定的意思变为否定了。经一再斟酌,我把此处的“automatic”译为“得心应手,收放自如”,我认为这样才能符合傅雷笔下大演奏家的形象。

    第三种难题比较特殊,但也与翻译的技巧最有关连。一般来说,翻译最考功大的地方,就是每当一个字,在同一篇文字中,多次出现时,译者必须把每一次的不同用法,依其与上、下文的关系,分别译出确切的意思来,切忌拘泥不化的译法,把每次出现的字都泽成同一种形式。这种“对号人座”式的翻译,只会使译文僵化,使人不忍卒读。傅雷是译林高手,翻译时遇上这样的问题,处理起来就极其灵活,在此,我们试举一些具体的实例,以兹说明。

    在巴尔扎克的名著“LePereGoriot”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九次“monstre”(即英文monster)这个字。在傅雷的译本《高老头》里,这个字就依次译为“魔王老子、魔王、野兽、人妖、魔鬼哥哥、魔鬼、野兽、恶鬼、禽兽”;另一位译者在其译本《勾尤利老头子》中,却把“monstre”一成不变的译为“怪物”。另外一个字“femme”(即“女人”),傅雷译起来更是变化多端,姿采纷呈。我们研究傅雷的《高老头》,就可发现他把这个字依每次出现时的情况,分别译为“小妇人、婆娘、妇女们、女人、娘儿们、老婆、少女、小娇娘、老妈子、太太、小媳妇儿、妙人儿”等各色各样的不同说法,功力不逮的译者,却只会译出“妇人、女人、女性、妻子”等刻板的形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