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当时已经是午夜过后,快一点钟的光景。这是一个起风苦雨的深夜。风刮得很厉害,大雨倾盆而下。外面虽然是一惨淡的景象,可是我的心里却是乐不可言,我高兴得几乎要大声欢叫起来。诸位先生,如果你们之中哪一位曾经为着一件事朝思暮想,一直盼望了二十多年,一旦伸手可得,那么,你们就会理解到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喷着烟雾,借此安定我的紧张情绪。可是由于过分激动,我的手不住地在战抖,太阳穴也突突地乱跳。当我赶着马车前进时,我看见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在黑暗中瞧着我微笑。我看得清清楚楚,就象我现在在这间屋子里看见你们诸位一样。一路之上,他们总是在我的前面,一边一个地走在马的两旁,一直跟我来到布瑞克斯顿路的那所空宅。

    “到处看不见一个人影,除了淅沥的雨声之外听不到一点声音。我从车窗向车里一瞧,只见锥伯蜷缩成一团,因酒醉而沉入梦乡。我摇撼着他的臂膀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以为已经到了他刚才提到的那个旅馆,因为他别的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走下车来,跟着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这时,他还有点头重脚轻,站立不稳。我不得不扶着他走,以免跌倒。我们走到门口时,我开了门,引着他走进了前屋。我敢向你们保证说,一路上,费瑞厄父女一直是在我们前面走着的。

    “黑得要命。他一面说,一面乱跺着脚。

    “咱们马上就有亮了,我说着便擦燃了一根火柴,把我带来的一支蜡烛点亮。我一面把脸转向他,一面把蜡烛举近了我的脸。我继续说:‘好啦,伊瑙克·锥伯,你现在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惺忪地盯着我瞧了半天。然后,我看见他的脸上突然出现了恐怖的神色,整个脸都痉挛起来,这说明他已认出我来了。他登时吓得面如土色,晃晃荡荡地后退着。我还看见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到眉毛之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相击,格格作响。我看见了这副模样,不禁靠在门上大笑不止。我早就知道,报仇是一件最痛快的事,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竟会有这样的滋味。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把你一直从盐湖城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是让你逃脱了。现在你游荡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以为我是发狂了。那时,我确是和疯子一样,太阳穴上的血管象铁匠挥舞着铁锤似地跳动不止。我深信,当时若不是血从我的鼻孔中涌了出来,使我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品来了。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面叫着,一面锁上门,并且把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上几晃,‘惩罚确实是来得太慢了,可是现在总算是让你落网了。我看到在我说话的时候,他那两起怯懦的嘴唇战抖着,他还想要求饶命。但是,他看得很清楚,这是毫无用处的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谈不上什么谋杀不谋杀。杀死一只疯狗,能说是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残杀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的那个该死的、无耻的新房中去的时候,你可曾对她有过丝毫的怜悯?”

    “他叫道:‘杀死她父亲的并不是我。”

    “但是,是你粉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一面把毒药盒子送到他的面前,‘让上帝给咱们裁决吧。拣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致死,一粒可以获生。你拣剩下的一粒我吃。让咱们瞧瞧,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或者咱们都是在碰运起。”

    “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喊大叫起来,哀求饶命。但是,我拔出刀来,直其他的咽喉,一直到地乖乖地吞下了一粒,我也吞下了剩下的一粒。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有一两分钟之久,等着瞧究竟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显出痛苦表情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他已吞下了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能够忘记呢?我看见他那副形状,不觉大笑起来,并且把露茜的结婚指环举到他的眼前。可是这一切只是一会儿功夫,因为那种生物硷的作用发挥得很快。一阵痛苦的痉挛使他的面目都扭曲变形了,他两手向前伸着,摇晃着;接着就惨叫一声,一头倒在地板上了。我用脚把他翻转过来,用手摸摸他的心口,心不跳了,他死了!

    “这时,血一直从我的鼻孔中往外流个不停,但是我并没有在意。不知怎的,我灵机一动,便用血在墙上写下了一个字。这也许是由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打算把警察引入起途;因为当时我的心情确实是非常轻松愉快。我想起了,纽约曾发现过一个德国人被人谋杀的事件,在死者的身上写着拉契这个字。当时报纸上曾经争论过,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我当时想,这个使纽约人感到起朔迷离的字,可能也会使伦敦人困惑不解。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我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个合适地方写下了这个字。后来,我就回到我的马车那里去了。我发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夜依然是风狂雨骤。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以后,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指环的衣袋里一摸,忽然发觉指环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东西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物了。我想,可能是在我弯身察看锥伯尸体时,把它掉下去的。于是,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大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因为我宁可冒着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只指环。我一走到那所房子,就和一个刚从那座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着酪酊大醉的样子,以免引其他的疑心。

    “这就是伊瑙克·锥伯死时的情形。我以后要做的事,就是要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斯坦节逊,这样我就可以替约翰·费瑞厄报仇雪恨了,我知道斯坦节逊当时正在郝黎代旅馆里。我在旅馆附近徘徊了一整天,可是他一直没有露面。我想,大概是因为锥伯一去不返,所以使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妙了。斯坦节逊这个家伙确实很狡猾,他一直是谨慎提防着的。但是,如果他认为只要呆在房里不出来,就可以逃避我,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很快,我就弄清了他的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清晨,我就利用旅馆外面胡同里放着的一张梯子,乘着曙色朦胧的当儿,一直爬进了他的房间里去。我把他叫醒,对他说,很久以前他杀害过人,现在是他偿命的时候了。我把锥伯死的情况讲给他听,并且要他同样拣食一粒药丸。他不愿接受我给他的活命机会,他从床上跳了起来,直向我的咽喉起来。为了自卫起见,我就一刀刺进了他的心房。不管采用什么办法,结果都是一样,因为老天爷决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一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