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历史的视界

作者:黄仁宇

  上面说过,宋朝继续李唐王朝扩展的趋势,乃是自“租庸调”到“两税制”,外表上好像是全面改革,而实际上是放弃已经行不通的虚文,接受现实。况且所谓“两税”,也还不是中央政府的制度,其赋税的税率和抽税的程序早已落入各藩镇的掌握中,也就是各地军官自动抽税,自动供应他们的部队,因之他们的地盘成为世袭。然则政治上的分割,无碍于经济上的发展,这些地方和日本初期近代史相似。唐宋之间的五代,只经过五十四年,并没有长期间的大扰乱。以后赵宋王朝统一全国,也是将各藩镇间的兵权税权接收过来,用不着对社会体制作全面改革王赓武(Gung-wu,Wang),Structure of Power in North China During the Five Dynasties(Kuala Lumpur,1963)。周藤吉之,《五代节度使の支配体制》,《史学杂志》61(1952),4∶;6∶五代在中国财政史上的贡献,也可以从各地方志中看出。。

    宋朝创业之主赵匡胤自己就是五代时的军官,由部下将领拥戴登基。他的宋朝很像有替中国另开门面的趋势。国都汴京就是一座商业城市。这新帝国提倡商业,在造船、铸币、开矿、榷税、专卖酒醋各部门下工夫,不以重新分配耕地作创立新朝代的基础,自始即不行征兵制,而袭用五代以来的募兵。

    简而言之,这是一个注重实际不务虚名的国家。从制造兵器到筹设仓库带兵作战,好几个皇帝都亲临其事,而不是和很多中国传统帝王之家一样以仪礼代替行政,嘴里歌颂仁义,而实际争夺皇位屠杀功臣。他们又已看清当前使命是规复中国版图之内疆域,即驱逐契丹之辽及羌之西夏;他们自问以南方的生产能力对付这问题绰绰有余,其方针以经济动员为前提。

    但是其结果则与想象完全相反,不仅契丹不能驱逐,即和西羌作战也受了大规模损失,好几次丧师辱国。1060年间王安石的新法行,原来希望将财政税收经过一段整理,就可以增加军事力量,无奈事与愿违,新法一颁布就发觉行不通,弊病百出,又等于骑虎难下,难能立即取消成命。经过神宗(赵顼)、高太后、哲宗(赵煦)、徽宗(赵佶)的左改右改,起用王安石、罢王安石、用司马光、罢章惇、用蔡京,所谓“熙丰小人”、“元祐党人”,正符合“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渡河”的评论,一直闹到北宋覆亡。

    今日看来,这“王安石问题”,主要的是技术问题,不是道德问题刘子健(James TCLiu),在Reform in Sung China:Wang Anshih(1021-1086)and His New Policies(Cambridge,)书中提及新法可能在社会上有不合实际的地方()。。中国传统理财的办法,培植无数的小自耕农,以低税率广泛地全面征税,无独立的司法机构,足以保障执行法律时,全部不折不扣。其利用监察制度,也只能希望施政时大体符合民心众意,所以以道德为标榜。如果照现代商业型的理财办法作基础,则必须尊重私人财产权,不能法律条文上已经有成例的时候又半途加入道德问题而添削增减。而且只希望政府人员守法仍不够,一定要使尊重私人财产权的观念,成为社会风气。北宋的财政集中,本来就有现代化的趋势。王安石的措施,更有骤进财政商业化的宗旨。如果新法行,纵使政府不立即成为一个大公司,也有大公司的业务,它不能在动员供应军民时大小事项全部由衙门吏役自办,而必须民间服务的机构作第二线和第三线的支持。那么它们的公司法、破产法、继承法等等,至少也应有现代民法的雏形,这些条件不能在当日文官组织行得通,也不能在中国社会里行得通。

    所以我们批评王安石,不应因他的思想目的和我们今日经济见解是否相符而预作结论,一定要看当日社会组织结构才能定夺。这样看来记录俱在;他的“方田法”在汴京附近二十年还不能完成。“免役钱”先在农村里强迫实行金融经济,这金融经济在城市里反行不开。“市易法”不能集中于批发业务,以致执行者成为零售商,到街上去卖果卖冰。“青苗钱”无银行在后面作根本,无法监视借贷者的权利义务,县官以整数借款,交给若干农户,而责成他们彼此保证,也不管他们愿借与否,而强迫他们秋后连本带息一并归还。有些地方并未贷款,也责成交息,即系无名目地加税这些地方可以从《宋史》中看出。参阅《宋史》(北京,1976标点本),册13,卷127,页4200;卷128,页4244;卷129,页4281;卷130,页4303;卷139,页4549;册29,卷312,页10227;册31,卷338,页 10810;卷344,页10927,10930。。

    总之,赵宋以经济最前进的部门作为行政的根本,而下层的农村组织赶不上。王安石的中层机构,不可能现代化,只是官僚政治,发生大规模虚冒现象。《宋史·食货志》提及:“自熙宁以来和籴入中之外又有坐仓博籴、结籴、俵籴、兑籴、寄籴、括籴、劝籴、均籴等名。”司马光说兵数十万,“虚数也”《宋史》,册13,卷175,页4243;册14,卷190,页4708。,这种情形至南宋未止。所谓 “经制钱”及“板账钱”不知系收入还是支出?系预算还是决算?系按固定税率征收还是责成包办?又发行大量票据,只有庞大的数字,而缺乏现代的会计制度去厘正考核,最后的结果,则是通货膨胀。这样一来,反不如北朝以落后的经济作基础,反能将大批人员给养装备交付于战场。

    元朝入主中国,也不能解决这问题,只好让华北成一系统,华南又成一系统,提倡大量减税以收拾人心,实际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其缺乏政策上的一贯方针,是元朝政局不能稳定的一大主因”元代经理南北不同的情形,经《元史·食货志》综述。参阅《元史》(北京,1976标点本)。而尤以“税粮”一项,称“其取于内郡者,曰丁税,曰地税,此仿唐之租庸调也。取于江南者曰秋税,曰夏税,此仿唐之两税也。”文见册8,卷93,页2357。Herbert Franz Schurmann,Economic Structure of the Yuan Dynasty(Cambridge,Mass,1956)对于元代财政缕述周详。元朝的南北分制,遗留的影响,至明代未止。日本学者山根幸夫曾对明代华北的情形,做过一段研究,其特征显为明代遗物。。

    1368年朱明王朝成立,这在唐宋帝国发展背景上看来,实系“大跃退”。唐宋是外向的,明朝是内向的。唐宋是“竞争性”的,明朝是“非竞争性”的。朱元璋曾谓:“宋神宗用王安石理财,小人竞进,天下骚然,此可为戒。”又谕户部,称汉朝的桑弘羊、唐朝的杨炎都是坏人。他的经济眼光可以下面这段“圣谕”概括:“我国家赋税,已有定制,撙节用度,自有余饶,减省徭役,使农不废耕,女不废织,厚本抑末,使游惰皆尽力田亩,则为者疾而食者寡,自然家给人足”《明实录·太祖实录》(台北,1962影印本),页2141,2681~2682。(卷135洪武十四年正月丁未条及卷177洪武十九年三月戊午条)。

    这种传统保守的经济观念,也由实际的政策使之具体化。朱元璋借“胡惟庸案”、“蓝玉案”、“郭桓案”及“空印案”,大量打击官僚缙绅、巨家大族,以至如《明史·刑法志》所云:“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1397年户部报告,全国有田土七百亩以上者只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其全部名单都可以送呈“御览”《明实录·太祖实录》,页3643。(卷252洪武三十年四月癸巳条)。。商贾之家则不得穿绸纱。全国居民不许下海。政府所用一部吏员,以及衙门里的斗级皂隶都系民间差役,即器皿弓箭、文具纸张也系无代价向里甲征来。行兵役之“卫所”,则系向元朝制度仿效造成。一方面禁止民间以金银交易,一面不去铸钱,只好滥发纸币。唐宋政府人员参与物资的制造与转运,明朝的户部则是一个庞大的会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