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智慧

作者:孑与2

    浪里格确实有本事,有他在,方圆三里之内的野兔子他都能一一的说出来,可能是草原上的人天生就不会掩盖感情的缘故,云峥总能从浪里格的眼睛里看到仇恨,不过这个仇恨不是对云峥自己的,仇恨的对象很明显的是隗明公主。

    流浪了这么多年,要说心里没有仇恨是说不通的,不过这个时候需要大家绝对的团结而不是另有打算,如果连自己的小团体都不能控制,到了西夏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在一个黄昏,云峥提着一坛子酒很自然的坐到浪里格和孙七指的中间,喝了一口酒把坛子塞给孙七指小声的说:“给个面子,不要杀隗明公主,那就是一个可怜的女子,杀了她一点作用都将没有。”

    浪里格一惊,霍的站了起来,刀子都已经抽出了一半,云峥用力的将浪里格拽的坐下来,又冲着惊魂不定的孙七指说:“ 你也不是汉人,都该是党项人才对,你那个乱蓬蓬的头发,不过是在遮掩你脑袋中间秃掉的一块,你又不是秃子,只能说明那块头发是你自己剃掉的,到了这个时候还保持着你党项人的风俗,真是难得,你看看人家浪里格都没有剃头发。”

    云峥按住要跳起来的孙七指没好气的说:“怎么都是一个脾性啊,听到身份被戳穿就往起来蹦跳,听我把话说完成不?

    我一个读书的相公,坐在你们两个猛士中间都没有跳起来。你们担心什么,野利遇乞的遭遇非常的让人同情,但是你们知不知道,历朝历代以来,忠臣很少有一个好的下场,一般情况下,忠臣就是拿来杀的,不给你们一一的解说了,说了你们也不知道,比野利遇乞冤枉的名臣勇将多了去了。谁叫他有一个美艳无双的老婆的。

    知不知道。没藏氏被李元昊从寺庙里接出来了,而且还给李元昊生了一个儿子,现在是李元昊的宠妃,人家做老婆的都不在乎自己丈夫的生死。能给仇人生孩子。你们还有什么看不透的。

    有给野利遇乞报仇的心思。不如多想想自己罹难的妻儿,给爹娘老婆儿子报仇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过不是小看你们。这个仇你们俩个自己报不了。”

    云峥一上来就滔滔不绝的把眼前的局势给孙七指和浪里格彻底的说了一个通透,然后就从愣在那里的孙七指手上拿过酒坛子又大大的喝了一口,青塘人的青稞酒味道也不错,就是稍微有点发苦。

    西夏人就没有一个是能言善辩的,这两个人也不例外,浪里格只知道低声咆哮着说用不着你这个汉家子管。至于孙七指则是满脸的悲哀,不停地那拳头砸地上的乱石子,不一会就满手都血,云峥一直在等着这两个家伙纳头就拜,求自己帮忙报仇,但是这两个家伙虽然被说的很悲痛,但是对云峥依旧不太理睬。

    “蛮牛一样的去报仇可行不通,李元昊知道自己仇敌满天下,所以把自己的安危看得很重,你们这样的人根本就靠近不到人家跟前去,如果人家觉得你可疑,招呼都不打一下就把你们射死了,到时候被人家拖到乱葬岗,你们就算是和家人团聚了。

    要是在另外一个世界你的父母妻儿问你们报仇了没有,你们怎么回答啊,难道说自己还没有靠近就被人家乱箭射死了?

    你父母会问你生了儿子没有?你的妻子会问你死之后有没有人祭拜你?到时候怎么回答啊,你死了都死得不安宁。”

    孙七指慢慢的平复下来,夺过酒坛子猛猛的喝了一口酒红着眼睛对云峥说:“你没有那个本事帮我们报仇,宋人屁用不顶。”

    云峥奇怪的看着他说:“谁要帮你报仇了?你还是我买下来的,按照道理你该是我的奴隶才对,只不过大宋不兴那一套,我最多能给你提供一个机会,报仇这回事,就像新婚入洞房,需要自己亲自来才好。

    你们现在是流浪的武士,被称之为浪人一点不为过,没有主公的日子你们没法过,如果给了你们机会复仇,如果成功的话,你们不如认我当主公吧!”

    云峥的话很过分,但是浪里格和孙七指却并不愤怒,西北人的说话方式本来就是如此简单直接,有什么话说到明面上,成功不成功的再说,也就是一个考量的结果而已,他们不善于进行过度复杂的思考,如果像宋人一样试探来试探去,试探的就像两个蠢货一样,会被着急的西北人剁成肉酱。

    “什么样的机会?能让我们近李元昊的身?”浪里格的瞳孔都缩小了。

    “可能吧,说不定比这样的机会还好,我在慢慢的运作,最后能干掉李元昊也是我乐意见到的,你们不会为西夏国考虑吧?”云峥谨慎的问了一句,传说中有好多的复仇者最后被家国大义所感动,放弃了刺杀,有些还倒打一耙,这事必须问清楚。

    “西夏?国家?野力家族灭亡了,西夏和我们兄弟有什么关系?我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诅咒这个国家被灭国,将主,如果你真的能提供刺杀李元昊的机会,不管事成与否,我们兄弟做你一辈子的部属!”孙七指终于许下了承诺,这也让云峥非常的感慨,这个世界上哪来那么些无缘无故的爱憎,都是被生活逼的。

    说完了事情,云峥放下酒坛子指指隗明公主的帐篷笑着说:“能不能靠近李元昊,这个女人是一道台阶!别给弄死了。”

    孙七指和浪里格一起点点头,云峥笑着走了,只要他们开始服从命令,这就是一个好现象,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然后是第三次,养成一个习惯只需要半个月的时间,云峥认为自己的时间还非常的充裕。

    云峥扎营的地方是一大片油松林,只有这样的常青树才能遮蔽掉人类生活的痕迹,其他地方的落叶林就没有这样的功能了,大黑山的哨所视野非常的宽,能勉强看到战场,也能监视周边的地域,为了让人家相信这里是一处有人居住的地方,猴子和憨牛每天都会赶着羊群在山沟里放羊,这是在路上买的食物,云峥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一个青塘人了,从说话的方式到吃东西的习惯,甚至到储存食物的法子也和青塘人没有区别。

    每天固定的放牧,加上定时升起的炊烟,让大黑山上的哨所以为这里就是一个小小的牧人部落,由于距离很远,一直没有骑兵过来骚扰过。

    隗明公主可能是所有人中最高兴的一个,带着丫鬟去油松林子里抓小小的獾子,最过分的是她们连旱獭都不放过,这种大型的老鼠的油脂,是最好的治疗烫伤,烧伤的药膏,对于旱獭油,云峥还是不回避的,土拨鼠事实上很干净。

    但是剥掉皮子,把烧红的石头塞进土拨鼠的肚子,然后拿土埋起来,等到石头变得冰凉的时候,再把石头倒出来,主仆三人美美的吃着土拨鼠的肉,这就让云峥难以忍受了,老鼠再干净也有一个限度,好多传染病就是这样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