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易君恕点点头,他也知道,像亡人托梦之类的说法固然不足为信,无非是活人对亡人思念之深,心有所感罢了,但阿宽的这种手足之情却令人感动,便问道,“你的那位兄弟是怎么死的?”
“唉!”阿宽长叹一声,声音哽咽了,泪珠滴滴嗒嗒地往下掉,“我的阿炜兄弟,他可死得惨啊!……”
圣约翰大教堂里,庄严的主日崇拜正进行到中途,主礼人保罗·布勒牧师手捧《圣经·新约》,诵读《约翰一书》第四章第七至十节: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上帝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并且认识上帝。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上帝,因为上帝就是爱。上帝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上帝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上帝,而是上帝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
在后排外侧的座位上,安安静静地坐着林若翰的爱女倚阑。每次参加主日崇拜都是这样,她到得很早,却坐在后排外侧的座位上,从不往前挤,也不占中间靠近通道的地方。平时孤傲自负的倚阑小姐,此时却异常地谦恭自卑。这是因为,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员,身着军服的军官和士兵,她要回避;那些金发碧眼的女士、小姐,她也要回避,不愿意让自己的黑头发、黑眼睛引起人家的注目,所以,只要进入这个白人大聚会的教堂,她总是自动地选择一个角落,手捧《圣经》,俯首低眉,目不斜视,默默地祈祷上苍……
突然,她感到一股温热的气息靠近了她的脸腮,邻座的人的呼吸拂动了她的头发,脖项上痒痒的。她本能地侧过头去,这才惊奇地发现,坐在她旁边的竟然是迟孟桓,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挤过来!他那一头梳得油光水亮的黑发,那张保养得很好的红润的脸,上唇两撇翘翘的洋式小胡子,嘴角挂着亲切的微笑,一双晶亮的眼睛正在注视着她……
倚阑的脸腾地红了,心想;这……这位迟先生怎么这样?这里不是翰园的客厅,也不是什么Party,而是神圣的教堂!即使在任何一个地方,一位男士也不能这么悄悄地接近一位小姐,连起码的礼貌都不顾,像个什么样子?在这大庭广众之中,让人家怎样看待我和你?更何况,因为你的上次来访,我已经受到dad的严厉批评,发誓再也不和你见面,你那块地皮我也不要了——其实我也没有明确说过接受你的礼物,那件事就算了,你……你追到这里来缠着我,做什么?倚阑突然想起了易先生。同样是处于青春年华的男人,易先生是那么沉稳、端庄,每天和倚闲在一起,除了海人不倦地授课,目不斜视,不苟言笑,从来也没有过轻薄的举动。只有自爱的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这个道理,满身铜臭的迟孟桓哪里懂得?唉,人和人相比,差得太远了!
“林小姐……”迟孟桓却并没有丝毫的尴尬,他仍然那么微笑着,用极其低微、极其轻柔、近乎耳语的声音说,“对不起,我没带《圣经》,只好借你的光了,可以吗?”
倚阑再一次出乎意料,倒被他问住了。《圣经》是上天的启示,是宇宙间的真知,是人类至高无上的经典,当有人出于求知的愿望,希望和她共用一本《圣经》,不管这个人是谁,倚阑作为一名基督徒,难道能够拒绝吗?
愣了片刻,她无可奈何地垂下了眼睑,尽管如芒刺在背,如坐针毡,她还是默默地答应了迟孟桓的这个要求,把手里的《圣经》稍稍向旁边送过去,让他能够看得清楚。迟孟桓便依然保持着原来的架势,倾斜着肩膀,侧着脸腮,温热的鼻息吹拂着她耳旁的秀发,炯炯目光越过她那袒露的修肩,投向捧在一双玉臂之中的那本神圣经典。倚阑的心脏慌慌地狂跳,仿佛自己是在遭受酷刑,上帝啊,她在心里说,幸亏我坐在最后一排,不然,让教友们从背后看见,我和他算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