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隙碎笔

作者:史铁生

二十七

既然人死后,灵魂的有与无同样都拿不到证据(真是一件公平的事呵),又为什么会有泾渭分明的两种信奉,一种宁可信其有,另一种偏要宣布其无呢?依我想,关键在于接下来互不相同的推演。

信其有者的推演是:于是会有地狱,会有天堂,会有末日审判,总之善恶终归要有个结论。这大约就是有神论。不过,有神论对神的态度并不都一致,这是另外的话。

宣布其无者的推演是:当然就没有什么因果报应,没有地狱,没有天堂,也没有末日审判。此属无神论。但无神论也有着对神的描画,否则怎么断定其无呢?且其描画基本一致,即那是一种谁也没见过,也不可能见过,然而却束缚人,甚至威胁着人类自由的东西,“不,那根本是没有的!”

二十八

这其实就有点儿问题了:根本没有的东西如何威胁人?根本没有,何至于这么着急上火地说它没有?显然是有点儿什么,不一定有形,但确乎在影响我们。并非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才存在,你能撞见谁的梦吗?或者摸一摸谁的幻想?神,在被猜想之时诞生,在被描画的时候存在,在两种相反的信奉中同样施展其影响。

信其有者,为人的行为找到了终极评判乃至奖惩的可能,因为为人性找到了法律之外的监督。比如说警察照看不到的地方,恶年也有管束。当然,弄不好也会为专制者提供方便,强徒也会祭起神明。

信其无者则为人的为所欲为铺开坦途,看上去像是渴盼已久的自由终于降临,但种种恶念也随之解放,有恃无恐。但这也并不就能预防专制,乱世英雄大权独握,神俗都踩在脚下。

二十九

说白了,作恶者更倾向于灵魂的无。死即是一切的结束,恶行便告轻松。于此他们倒似乎勇敢,宁可承担起死后的虚无,但其实这里面掩藏着潜逃的颤栗,即对其所作所为不敢负责。这很像是蒙骗了裁判的犯规者,事后会宽慰有加地告诉你:比赛已经结束,录像并不算数。

人死后灵魂依然存在,是人类高贵的猜想,就象艺术,在科学无言以对的时候,在神秘难以洞穿的方向,以及在法律照顾不周的地方,为自己填写下美的志愿,为自己提出善的要求,为自己许下诚的诺言。

但是恶行出现了。恶行警觉地发现,若让那高贵的猜想包围,形势明显不妙。幸亏灵魂不死难于证实,这不是个好消息么?恶行于是看中“证实”二字,慌不择路地拉扯上科学——什么好意思不好意思的——向那高贵的猜想发难。但是匆忙中它听差了,灵魂不死的难于证实并不见得对它是个好消息,那只是说,科学在这个问题上持弃权态度。科学明白:灵魂的问题从来就在信仰的领域,“证实”与“证伪”都是外行话。

三十

可什么是恶呢?有时侯善意会做成坏事,歹念碰巧了竟符合义举。这样的时候善恶可怎么评断,灵魂又据何奖惩?以效果论吗,有法律在,其他标准最好都别插嘴。以动机论吗,可是除了自己,谁又吃得准谁一定是怎么想的?所以,良心的审判,注定的,审判者和被审判者都只能是自己。这就难了。自我表现的审判以什么作标准呢?除非是信仰!或者你心里早有着一种善恶标准,或者你就得费些思索去寻找它。这标准的高低姑且不论,但必超乎法律之外,必非他人可以代劳,那是你自己的事,是灵魂独对神的倾诉、忏悔和讨教。这标准碰巧了也可能符合科学,但若不巧,你的烦忧恰恰是科学的盲区呢?便只好在寺之所极的空茫处,为自己选择一种正义,树立一份信心。这选择与树立的发生,便可视为神的显现。这便是信仰了,无需实证却可以坚守。

善恶的标准,可以永久地增补、修正,可以像对待幸福那样,做永久的追寻。怕只怕人的心里不设这样的标准,拆除这样的信守,没有这样的法庭也不打算去寻找它,同时快乐地宣扬这才是人性的复归。

三十一

不过麻烦并没有完:倘那选择与树立完全由着自己说了算,事情岂不荒唐?岂不等于还是没有标准?岂不等于可以为所欲为、自做神明?一家一面旗,都说自己替天行道,冷战热战于是不亦乐乎,神明与神明的战争并不见得比群殴来得文明。

所以必有一个问题:神到底在哪儿?神到底负责什么事?

所以必有一种回答:神永远不是人,谁也别想冒充他。神拒绝“我们”,并不站在哪一家的战壕里。神,甚至是与所有的人都作对的——他从来都站在监督人性的位置上,逼人的目光永远看着你。在对人性恶的觉察中,在人的忏悔意识里,神显现。在人性去接近完美却发现永无终途的路上,才有神圣的朝拜。

三十二

“因果报应”还是靠近着谋略。善行义举,不为今生利禄,但求来世福报,这逻辑总还是疙里疙瘩的与撒但的思想类似。倘来世未必就有福报呢,善行义举是不是随之就有疑问?那样的话,岂不仍是谋略?说得不好听,有点放长线钓大鱼的意思。这样的谋略潜移默化,很容易成为贿赂的参考——既然可以为来世的福报去阿谀神明,何以不能为今生的利禄去谄媚高官?

三十三

我听到过一种劝人为善的教导,说是做人不要怕吃亏,吃亏未尝不是好事。可接下来的逻辑让人迷惑:你今生吃多少亏,来世便得多少福,那个占了你便宜的人呢,来世便有多少苦。再往下听:你不妨多让别人占些便宜去,不要以为这不划算,其实是别人用他的福换走了你的苦。好家伙!原是劝人不要怕吃亏,怎么最后倒赚走了别人的福去?

三十四

气功,从一听说它我就相信,截断物欲的追逼,放弃人类的妄尊自大,回到与万物平等的地位,物我两忘,谛听自然神秘的脚步……我相信气功确有其科学不可比及的力量。比如在现代医学束手无策的地方创造奇迹,比如在沉思默想中看见生命更深处的奥秘。还有一些听上去更近科学的功法,比如沟通宇宙信息,比如超越三维空间汲取更高级的能量,比如从更微观的世界中脱胎换骨,这些我都倾向于相信。甚至风水、符咒之类,大概也不是全无道理。世界之神秘,是人的智力永难穷尽的,没理由不相信奇迹的存在。

但若以奇迹论神明,就怕那神明还是说瞎话的一位。奇迹能把这人间照顾得周全吗?能改变这“人间戏剧”只留下幸运的角色吗?能使人间只有福乐,不存悲忧吗?要是不能,就算它上天入地擒风缚雨也并没有真正改变人的处境。神明一落到实惠,总难免捉襟见肘力不从心。人间呢,仍要有各类角色,大家还是得分工合作把所有的角色都承担起来。所谓奇迹,大概就像“宝葫芦的秘密”,把别人的好运偷来给你,差别守恒,无非角色调换一下位置拉倒。

三十五

看足球就像看人生。或看它是一场圣战,全部热情都在打败异己。或视之为一次信心的锤炼和精神狂欢,场地上演出的是坎坷人生的缩影,看台上唱诵的是对不屈的颂扬,是爱的祈盼。再是说,这火爆的游戏真是荒唐,执迷不悟,如痴如癫压根儿是一场错误,何如及早抽身脱离红尘,去投奔无苦无忧的极乐之地?

第三种态度常令我暗自踌躇。越是接近人生的终点,越是要想:这人间真的可爱吗?说可爱,太过简单,简单得像一句没有内容的套话,其实人人心底都有一幅更美好的图景。就连科学也已经看见,人的自命不凡已经把这个星球搞得多么乌烟瘴气,贪婪鼓舞着贪婪,纷争繁衍着纷争,说不定哪天冒出个狂人,一场细菌大战,人间戏剧忽然收场。也许人间真的是一场错误?也许,在某一种时空中真的存在着极乐?人是这样的渺小无知,人的智识之外,宇宙的神秘浩瀚无边,为什么肯定没有那样的地方?人不知其所在罢了,人却可能在来生去投靠它。这真是多么迷人的图景!于是正有很多这样的理想流行,天上人间,美妙超过以往的种种主义,种种法门汇成一句话:到那儿去吧,这儿已经无可留恋,这儿已是残山剩水,那儿才是你的梦中天堂。信与不信,常让我暗自踌躇。

三十六

单说遏制人类的贪婪吧,乐观的理由就少,悲观的根据越来越多。森林消失,草原沙化,河流干涸,海洋污染,天上破着个大窟窿而且越来越大,但人类还在热火朝天地敲榨和掠夺。这差不多已经成了习惯。真能遏制吗?令人怀疑。比如我,下了好大决心,也只抗拒了羊绒衫的诱惑——据说那东西破坏植被,但更多的诱惑只在理论上抗拒,人类也真是发明了很多好玩艺儿,空调、汽车、飞机、化肥、农药、电脑……丰富得超过有用的商品、新奇得等于屠杀的美味、舒适的近似残废的生活……人能齐心协力放弃这样的舒适吗?还是让人怀疑。就算有99个人愿意放弃,但剩下一个人坚持,舒适的魔力就要扩散,就会有2、3、4、5、6……个人出来继承和发扬。

常能读到一些“现代主义”或者“后现代主义”的精彩理论,赞叹之余一走神儿,看见生活自有其不要命的步伐。魔法一旦把人套住,大概就只有“一直往前走,不要朝两边看”了。

三十七

设想有一处不同于人间的极乐之地,不该受到非难。但问题是:谁能洞开通向那儿的神秘之门?

这就又惹动了争夺。大师林立,功法纷纭,其实都说着同一句话:跟随我吧。到底应该跟随谁呢?这神秘的权利究竟是谁掌握着?无从分辨。似乎就看谁许下的福乐更彻底了。

既已许下福乐,便不愁没人着迷,于是又一场蜂拥,以当年眺望“主义”的热情去眺望另一维时空了——原来天堂并不在咱这地界儿,以往真是瞎忙。于是调离苦难的心情愈加急迫,然而天堂的门票似有限,怎么办?那就只好谁先觉悟谁先去吧,至于那些拿不到门票的人嘛,实在是他们自己慧根不够、福缘浅薄,又怨得哪一个?

闹来闹去这逻辑其实又熟悉:为富不仁者对穷人不是也这么说吗——你自己无能,又怨得谁个?这逻辑也许并不都错,但这漠然无爱的境界不正是人间凶险的首要?记得佛门有一句伟大教诲:一人未得度,众生都未得度。佛祖有一句感人的誓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怎么到了一些自命的佛徒那里,竟变得与福利分房相似?——房源(或者福运)有限,机不可失,大家各显神通吧。

三十八

因此我大大大迷惑:就算那极乐之地确凿,就算我们来生确实有望被天堂接纳,但那可是凭着“先天下之乐而乐”的心情就能够去的么?倘天堂之门也是偏袒着争抢之下的强者,天堂与人间可还有什么两样?好吧,退一步想,就算争抢着去的也就去了,但这漠然无爱的心情被带去天堂,天堂还会永远无忧么?争抢的欲望,不会把那儿也搅得“群雄并起,天下大乱”?

所以我宁可还是相信,所谓天堂即是人的仰望,仰望使我们洗去污浊。所谓另一维时空,其实是指精神的一维,这一维并不与人间隔绝,而是与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重叠融会。

神秘的力量,毫无疑问还是存在的。神秘,存在于冥冥之中。这其实很好,恰为人间的梦想与完善铺筑起无限的前途。但是,这无限既由神秘所辖,便不容得凡人染指,原因简单:有限的凡人怎么可能通晓无限的神秘?神秘的商标一旦由凡人注册,就最值得大众担心——他掌握着神秘的权力呵,有什么疑问还敢跟他讨论?有什么不同意见还敢跟他较真儿?岂不又是“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