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如指间沙

作者:靡宝

顾湘疲惫地叹气,“我还没有那个勇气。我觉得等我更好一点的时候,更成熟一点的时候,再见面会比较好。”

张其瑞其实也这么觉得。这个时候他又觉得自己之前撒的那些谎是正确的了,眼前的女孩惊慌脆弱,承受黑暗的过去已经是她最大的负担了,现在的这一摊子混乱事,会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时间不早了,张其瑞起身告辞,顾湘送他下楼。临走前,张其瑞叮嘱顾湘:“你身体不好,这两天你就在家里好好休息,不用去酒店了。”

“其实我一点事都没有。”顾湘说,“我今天好好睡一觉,明天就没事了。”

“不用!”张其瑞的态度却很坚决,“已经准了假,就好好利用不要浪费。以后多的是要你卖命的时候。”

顾湘只好点头同意。这天下还真的有硬逼着员工休假的老板,给老同学打工果真有点好处。

张其瑞等出租车开出去了一里多路,才掏出手机,拨通了秘书的电话。

“小何?明天曾先生的婚礼的准备工作……好的,我这就回来检查。”

顾湘回到家里,径直进了卧室。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蹲了下去,从床底把一个大箱子拖了出来。这是她北上的时候带的箱子,现在用来装一些证件和杂物。箱子很旧了,还是顾母的嫁妆之一。那个时候的东西质量都很好,即使样式过时了,把手有点松,可还是很结实经用。

顾湘打开箱子。里面放着一些文件夹,相册和小摆设都是她舍不得丢的旧物了。角落里还有一个不小的檀木匣子,别着一把黄铜锁。这匣子是外婆送给她的,她小时候一直用来装一些漂亮的玻璃珠子和不值钱但是亮晶晶的胸花什么的。当年孙东平看到匣子里的东西的时候,还把她笑了一番,说这些地摊上都不卖的玩意儿,她居然能当成宝一样存放那么多年。

那有什么办法?她是恋旧的人。她其实很古板,不容易适应新事物,旧的东西虽然破,可是亲切实用,又有那么多记忆在里面。她还觉得人就应该有一颗恋旧的心,不忘记过去,才能更好的把握未来。

钥匙插进锁眼里,转了一下,锁卡啦一声打开了。

盒子里满满地装着信,有一百来封。部分开封了,大部分都还没有打开过。信件都很旧了,信封微微发黄,上面陌生的邮票和复杂的邮戳证明了这些信漂洋过海来到她的手里有多么地不容易。

那些拆封过的信件都起了毛边,显然在过去的岁月里,它们经常被某人取出来翻阅,或是放在手里摩挲。顾湘不得不承认,这些信曾经一度是支撑她度过在狱里的慢慢长夜的力量。

信都是按时间顺序排好的,最后一封拆开的信还是七年前寄来的。时间上来看,最开始两年,一个月都有两到三封信,第三年的时候来信开始少了起来,变成一个月一封。随后的两年则越来越少。

其实顾湘也很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她不是天真单纯的还满脑子相信爱情永远不变的傻女孩。她很清楚情人之间长时间没有联系的后果会是什么。其实那也就是她想要的结果。没有不会变淡的爱情,没有不会结束的初恋。顾湘觉得自己已经被生活改造成了一个悲观主义者。

她抽出了最早的一封还没有拆开的信。从这封信开始,那个好心的大姐就替她把信收了起来,不让她再看了。

顾湘出狱后,曾经打算把这些没看过的信全都看了。可是那时候也和此刻一样,等真的把信拿在手里的时候,又觉得其实已经完全没有必要读这些信。因为不论上面写了什么,来信的疏密状态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是的,还不如就这样封存着吧。等到她真的有勇气面对自己的过去的一天,再静下心来,仔细读一读。到那个时候,这些信就不是一段逝去的爱情的证据,而是曾经美好过的证明。

有了张其瑞的叮嘱,顾湘第二天痛快地睡到了九点过才起来。富贵正缩在被子里,顾湘给它开了一个罐头,她才慢吞吞地下床过来吃东西。它到底年纪大了,冬天不是很好过。

时间过得真快。当年还是捧在手心里的小奶猫,如今已经是个抱都不怎么抱得动的老猫了。顾湘摸着富贵的头,心里想着,等到自己耄耋之时,又会有谁在她身边,这样照顾她呢?

沉思并没有更进一步就被电话打断了,一个平时和她关系挺好的管家部的女孩子急着找她,“顾湘,你今天是不是放假?”

“是啊。”

“那你能不能过来帮我代今天的班?”小姑娘急得都要哭出来了,“我男朋友出车祸了,我要去看他。可是大家都忙,都不能代我的班!今天酒店里有个很重要的婚礼,管家部都搬了一半去做事,所以人手紧缺,请不了假。顾湘,我知道你最好了,你能不能帮我这个忙?”

“你别急!”顾湘立刻应下来,“我这就过来,很快就到!”

顾湘挂断电话,立刻洗脸换衣服。富贵瞄瞄叫了两声。

“乖,今天有急事,晚上叫杨露给你喂吃的。”

顾湘一把抓过挂在床头的米奇围巾戴上,挎着包奔出了家门,大门在她身后砰地一声合上。

重逢1

今天是个结婚的好日子。阴了好几日,这天终于出了太阳,天空一片晴朗,没有风,阳光照在人身上很暖和。

这对新人盛装站在礼堂门口迎接客人,新郎兴奋得脸上发光,新娘挺着个大肚子,倒是十分从容镇定。新郎同人寒暄到兴起,免不了把音量拔高。新娘子总会拽一把丈夫的袖子。

新郎家颇有点社会地位,所以这次来吃酒的宾客也大都是些富豪名流。珠光宝气的客人们给这场准备有点仓促的婚礼增添了不少光彩。

张其瑞穿着雪白衬衫,黑色西装,浅蓝色马甲和领带,以往总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搭在额头上,轮廓顿时显得柔和了些,平易近人了许多。他平时也是西装革履,却很少穿得这么隆重。三件套的西装让人在英挺之中透露出一份斯文优雅来。席间不少女客纷纷侧目,更有大胆点的还会主动来搭讪。

作为酒店负责人,同时也是伴郎之一,张其瑞今天从一大早一直忙到现在,才有空喝点咖啡,吃了两片面包。

曾敬抽空跑来找他,两人躲在一个没人注意的露台上,在寒风中抽烟。

曾敬狼吞虎咽地啃着烤鸡腿,不忘同兄弟说:“我老婆要我和你说,在场的很多女客人都想认识你。你却吝啬得不肯给一张名片。”

“我的名片都是用来给生意伙伴的。”张其瑞不为所动。

“干吗那么一本正经。”曾敬劝他,“她们都是很可爱的女孩子,还有几个家世不错。”

张其瑞无奈地看着好友,“是不是所有已婚男人都这样爱做媒?”

曾敬举手投降,“我只是被我老婆派过来的。而且你也别这么挑啦。虽然说男人三十后再找老婆也不晚,但是很多好女人是不等人的。怎么也先找一个谈着吧?你条件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