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足金乌的七星级餐厅

作者:庄子因

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他本来在三环逛的,但因为中午要去二环试吃,所以一到了点,他就坐上了公车,去往二环。

他想起金小贝的那间餐厅,现在回想起来,仿佛昨天进她餐厅前,往门头那儿扫了一眼,没看到餐厅名字,所以她们三个月后要开业了,现在名字还没有想好吗?

想了一会儿这个,又想到自己现在天天坐公车,是时候去买辆车了,没车出行不太方便。

只不过,买回了车后,等族中的机械方面的专才也移居过来之后,就可以对车进行改造了,改装成极低油耗的车,不然就用现在的这些车的话,按照排量来说,十分不环保。

正想着,公车到了一个站点,不过还没到金小贝她们步行街外的站点。

他拿起手机,给金小贝发信息,说他一会儿就会到的。

那边回复他:好的,这边也快准备好了。

他看了后,将手机揣进兜里。

不一会儿,这车又颠颠簸簸地发动了起来。

他身边的座位上也有一个男青年落座。

他也没有在意,只是望向窗外。

而不一会儿,整个公车的空间里鸣起了警报,超级响,就跟防空警报一样。

“主人,请注意,有人偷我;主人,请注意,有人偷我;主人,请注意,有人偷我;偷盗者是您旁边这个男人。主人,请注意,有人偷……”

所有人都向着警报发出声音的地方看去,而经隽成也看向他身边这男人。

那男人本来已经将手机在隐蔽的地方暗揣进自己的兜里,刚准备换个地方坐了。

这小偷从没有遇过这种事,妈的还有这档子事,偷了几年了也没遇到过会智能警报的手机,这也太他妈先进了吧!怪不得这男人敢就这样将最新款贵价机揣在裤子口袋里,而一点都不怕被偷呢。

他整个人僵住,本来要站起身挪座位的腿也仿佛僵成了木头,动也不动得了。

经隽成笑了笑,淡然地拿回了手机。

按住了这男青年的肩膀:“哟,这是要往哪儿走啊?”

原来,他们族之前来的探路小队中,有一个小分队,是专门对现代这社会的风气进行探访的,发现这个时代的有些人,还是会有偷盗的习惯,所以回去后,就由电子器械方面的专才研发了各项物品的自动智能防盗功能。

对于他们来说,一个手机也没多少钱,最主要是里面的信息比较重要,丢了挺麻烦。

所以今天这小偷才会这么倒霉,就这样被抓现行。

到了站,经隽成亲自将他扭送派出所。

派出所只会将他收押管教十五天,之后就会放掉。

对于这一点,经隽成是知道的。

不过,他临走之前,说要跟小偷握握手。

派出所同志很是奇怪,觉得这名男子怎么了,没事跟这小偷握什么手。

那小偷也很不屑,这不是他第一次被送进局子教管十来天,反正走出去又是一条好汉。

只见经隽成认真握着他的手,说:“小伙子,以后还是干点正事吧,别不务正业了。”

说话间,那小偷明显觉得掌心一阵刺痛。

急忙甩开他的手。

“你他妈的是不是藏了毒针来害我!”

“没有啊,应该是静电吧。”

说完,他就走了。

派出所同志觉得这名男子真是新时代新作风,是新新的城市好居民,不但扭送小偷来所里,还认真出言教导,叫小偷要改过自新,不禁心中对他很是尊敬。

于是,派出所的一名警察还亲自送他出去。

其实,他刚刚确实植入了一个针型芯片进小偷的掌心,那个可以智能识别小偷的偷盗行为。

以后但凡这小偷偷东西,他自身就会大鸣警报:“我在偷窃,我在偷窃,我偷窃的物品是XX;我在偷窃,我在偷窃,我偷窃的物品是……”

直到他被人抓住才会停止。

而如果是晚上偷,没人抓他,那他就会一直鸣警报鸣到第二早,直到有人把他抓住,或是他自己实在受不了了,把东西放回去再被人抓住为止。

经隽成因为扭送小偷一事,被耽误了大概二十多分钟时间。

而金小贝十二点时,就已调出了光屏,点选第三项试味项目。

【第三项试味项目:猪肉料理

有如下几道菜品:

酥香粉蒸肉

特色九转草头圈子

红烧圆蹄

锅包肘子

纳西吹猪肝

荔枝肉

云雾肉

南乳梨汁香焗骨

黑椒蹄花

爆炒腰花

肉末烤白茄桔茄

特色火种东坡肉

椒盐酥炸里脊

腐皮酿肉卷

水煮肉片血旺】

结果,在厨房里试味菜都已经出现了,大恶魔还没有来。

她怕菜冷掉,就给他发信息:要到了吗?

他回复:等一下,就快了。

系统又提示她:不用担心,菜不会凉掉。餐具特殊,会自动循环保温,永远将菜品维持最佳温度。

她这才不担心了,又因为收到了他的信息,确认他确实会来,所以就安心等着了。

坐着等他来的时间里,她复习了之前的料理评论——

葱爆牛肉:这款牛肉料理中的牛柳,选用的是黄牛肉,口感介于中华黄牛肉与法国夏洛莱黄牛肉之间,有一种别样的细嫩感,却又不像和牛肉质那么地充满着脂香味,用以炒牛柳料理最恰当不过,而且选用的是牛肩胛部位,瘦肉与雪花脂肪比例大至为七比一,肥瘦度刚好,纹理清晰。大葱选用的品种是高脚白,葱白部位较长,白中又泛青,斜刀切片之后,搭配牛柳爆炒,葱香可以激发牛脂的天然肉香,会产生一种比一般葱油还要香的葱油味,加之高脚白品种的大葱自然甜度够高,所以炒这道菜,少放糖或是不放都行。

她把这评语背了一遍,再背了一遍。

背到第三遍时,经隽成来了。

“呀,你来了,可以吃饭了。”

她看了看手机,看到时间是十二点二十一,还好,不算太晚。

只是有点不明白,怎么对吃饭的热情度这么高的大恶魔,会在今天迟到。

她走向厨房端菜去,而他进来在桌边坐下。

“你今天怎么这么晚?被什么事耽搁了?”

“哦,在车上抓了一个小偷。”他倒是不见外,一边说着,一边自己给自己添了一碗米饭。

看到她又把她自己用的那只小碗拿了出来,就顺便给她也盛了一碗。

而她则进厨房去,将最后第五道菜也端了出来。

两人都已落座,一边吃一边聊了起来。

她在他面前,现在已经明显放松了不少。反正她记住要死守一个原则,就是在他面前别出现鸟的样子,就不会被当成菜。

她搛了一小块红烧圆蹄到碗里,啃了起来。

经隽成正好写完锅包肘子的评语,抬眼看了一下她。

忽然……不明所以的,产生了一种或许是错觉的感觉,他也不知为什么,怎么好像她浑身都散发着一种“我可食用”的气息。

莫名其妙。不能瞎想,他想。

因为地球上的末世时期,虽然文明逐渐走向一种荒芜,可是并不是走向蛮荒,所以人吃人这种早就在这星球上灭绝了的恶劣事情,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只是,她身上那股“我可食用”的气质,到底是哪里来的?

他摇了摇头,想到自己一定是今天因为抓小偷的事耽搁了二十分钟才开饭,所以给饿坏了,才产生了这种荒谬至极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