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远山!别想在我这儿耍赖,赶紧给我起来!”,见朱远山突然倒下,沈星海第一反应便是认为他在耍计谋,毕竟这种事情朱远山年轻的时候没少干过。
朱远山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好在这办公室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地毯,给了他的身体一点缓冲,不至于摔得头破血流。
地上的人没回声,沈星海凑上前去仔细瞧了瞧,确实是真摔,他急得不行,一把老骨头了哪里经得起这种摔啊。他蹲下身去,先是伸手在朱远山鼻子跟前探了探呼吸,接着又伸手在他的颈部大动脉边上感受了一番脉搏的跳动,自言自语道:“嗯,还活着。”
“老东西,你死了我都还没死!”,朱远山忽地睁开眼,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可两眼依旧一片漆黑,声音也有些中气不足。
“小凤,快去叫救护车!”,沈星海转头对冲进来的沈亦凤吩咐完,便伸手将躺在地上仍旧不安分的朱远山按住,“别乱动,年纪大了,得服老。”
“切,我只是低血糖,吃点东西就能恢复了,哪用得着去医院。要老也是你先老,我可年轻着呢。”,朱远山嘴硬。
即使眼前依旧一片漆黑,他也毫不慌张。年轻的时候为了拼事业,总是饥一顿饱一顿的,低血糖是家常便饭的事,他早就习惯了。
“不用谢,算你走运。”,见朱远山不再乱动,沈星海收回手,从兜里掏出一颗糖,拆开包装迅速塞进朱远山嘴里。
他和朱远山一样,年轻的时候经常低血糖,但他和朱远山又不一样,他会经常带点糖在手里,实在饿不住的时候就拆开来吃一颗,久而久之便形成习惯。即便他已经十几年都没有犯过低血糖了,仍旧保持着随身带糖的习惯。
“想不到你还保持着当年的习惯啊。”,一阵甜蜜在嘴里融化开来,更是甜进了朱远山心里。想当年,沈星海兜里的糖救了他无数回。他这人粗心大意,明知道随身带点糖好,却总是忘了带。但他从来不愁糖吃,因为沈星海一定会多给他带上一份。
真想不到,这么多年了,他还随身带着糖呢。
朱远山的面色逐渐恢复红润,眼前的事物也逐渐清晰起来,他心中一阵酸涩,挣扎着想要爬起来跟沈星海好好叙叙旧,却不料右腿不听使唤,一阵疼痛从膝盖处传来,他忍不住疼得嗷嗷直叫。
到底是老了啊,胳膊腿比玻璃还脆,摔一跤就爬不起来了。
他捂着右腿,抬着头无助地看向沈星海,“老沈啊,对不起。”
“对不起有用的话,要警察干什么?”,沈星海傲娇,别过头去不搭理他。
“哎哟妈呀,腿好疼啊,估计是骨折了,我老朱这条腿今天就要废在这儿了。哎哟喂,可怜啊,好疼啊。”朱远山调皮,故意在身后叫唤个不停。
听他嗷嗷叫得烦了,沈星海这才冷冷说道:“别在这儿鬼哭狼嚎了,救护车一会儿就到,再叫信不信我一脚把你踹出去。”
“切,你舍得吗?你舍得我也不舍得,我怕伤着你的腿!”,朱远山嘚瑟不已,忽然伸出手扯了扯沈星海的裤腿,朝着沈星海挤眉弄眼道:“沈星海,你在关心我。”
“恶心。”,沈星海将他的手掀开,十分嫌弃地掸了掸裤腿,起身走开,“我出去看看,你躺着千万别动。”
“我不听,我偏要动。”,朱远山就爱逞口舌之快,明明躺着一动不动,嘴上却要跟沈星海反着来。
“随你,死了最好。”,沈星海懒得搭理他,走出了办公室。
门外,沈亦凤刚打完电话,叫了救护车后,他又打电话通知了沈亦琛。
“爸,救护车马上就到,您不用担心。”,回头撞见沈星海,沈亦凤吓得直哆嗦,连忙上前讨好,“爸,待会儿需要我帮什么忙吗?您先跟我说了,我现在就去准备。”
明人不说暗话,他想溜之大吉。
“你啊。”,沈星海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突然严肃,“事情完了我再收拾你。”
沈亦凤吓得虎躯一震,求生欲使他再次甩出杀手锏,“爸,哥一会儿会来,看在哥的份上,您放过我行吗?求求您了。长这么大我都没求过您,呜呜呜。”
“我呸!就算你爸放过你我也不会放过你!沈星海你怎么养出这么个不得劲的儿子,看着我就来气!”,朱远山躺在办公室的地上,门外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要不是他现在行动不便,早就冲出去给他一顿踹了。一想到朱玉要嫁给这么个玩意儿,他真是恨铁不成钢,这世界上要是真有忘情水卖,他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买来给朱玉灌下。
“可我怎么听说你家玉儿缠着我家小凤非嫁不可呢?”,自己的儿子当然得自己好好护着,沈星海瞪了沈亦凤一眼,嘴上却朝朱远山怼了回去。
这一怼,就戳中了朱远山的软肋。
好一会儿,朱远山都没有回话。
确实啊,这臭小子再不成器,可自家宝贝玉儿喜欢呀,他反对他不满又有什么用,哎,他长叹了一口气,小声嘀咕道:“女大不中留啊。”
“放心,我们沈家不会亏待玉儿的。”,似乎是听到了朱远山的叹息,沈星海语气软了下来,“我家小凤只是看上去没个正型,其实是个孝顺靠谱的好孩子。”
“废话!你沈家要敢对我家有一丁点不好,我朱远山上门把你家都给掀了!”,既然都答应让女儿嫁了,他能不放心吗?他既放得下心,也有为女儿撑腰的底气,只要玉儿喜欢,即使是亿万富翁也敢嫁!
沈亦凤痴痴盯着沈星海,眼里有泪光闪烁,他悄悄揉了揉眼睛,努力掩饰着自己的情绪。原来,在父亲心里,他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是一个好孩子。
“沈总,救护车到了。”,酒店经理领着一众医护人员出了电梯,转角便见到了办公室门口的父子俩。
很快,朱远山被医护人员抬上担架,送上了车,沈星海跟车去了医院。
沈亦凤自己驾着车也跟着去医院,他开车追求速度,一路上在不违反交通规则的前提下,有技巧的超车,把救护车甩了一条街,先一步到了医院。
到达医院的时候,沈亦琛早就等在那里了,他接到通知后便第一时间带着周明璐赶到医院,两人坐在门诊大厅静静候着。
周明璐拿着一瓶水,东瞧瞧西望望,无聊得很。她见大佬接了两个电话,一会儿说是有人打架,一会儿又说有人进医院了,总之,听来听去应该是沈亦凤闯祸了,求大佬过去解决。
可是,这些和她有什么关系呢?她不明白,大佬为什么要带着她过来,即使心中不满,她却不敢多问,也不敢反抗,只好乖乖听话跟他一起跑到医院傻坐着。
沈亦琛没她那么多小心思,带她过来,纯粹就是想时时刻刻和她待在一起,这是一种本能。他静静地看着边上的女孩,眉头微皱,嘟着小嘴,将一瓶矿泉水从左手扔到右手,右手扔回左手,呆滞地看着远方。
“在想什么呢?”,他情不自禁伸手轻拍了一下她的头,接着又忍不住揉搓了两下,“无聊啦?”
对于大佬的“咸猪手”,周明璐早已习以为常,她懒得反抗,只是机械地点了点头。她有些困了,打了个哈欠,顺势靠在大佬肩上眯着眼睛睡一觉来。
头一次见她这么乖巧,沈亦琛满足地笑了,他伸手护在她的脑袋上,尽量帮她挡住眼前的光线。
沈亦凤找到他们的时候,看到的正是这个场景。
周明璐小鸟依人的靠在自家哥哥肩头酣睡,而他的哥哥,看上去像一个护花使者,笑容里满是甜蜜。
他那一句热情的“哥!我来了!”硬生生被憋了回去。倒不是他不忍打扰周明璐睡觉,而是他哥先看到了他,提前朝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哥哥都这样吩咐了,他哪敢闹出动静。沈亦凤心里嫉妒的发慌,拉下脸来,坐到了一边。
啪嗒!
门诊大厅里,有人不小心摔碎了玻璃瓶,瓶子落地的声音,比大厅里的嘈杂还要吵上一分。
周明璐被这声音惊醒,她迷迷糊糊睁开眼,打量着眼前的一切。虽说只睡了十几分钟,但她睡得沉,在梦里像过了几个世纪,醒了的那一刻,她以为已经到了第二天上午。
“完了!”,她以为自己睡过了头,上班要迟到了,急得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起身之后,人清醒了不少,这才想起来自己现在还陪着大佬在医院呢。
“哈哈哈哈哈,嫂子这是做噩梦了?真逗,哈哈哈哈。”,目睹了这一切的沈亦凤,自然少不了对周明璐一番嘲笑,“不对啊,睡在我哥身上,要做也是做美梦,怎么能做噩梦呢?”
“切,闯祸精,有什么资格嘲笑我?”,周明璐朝沈亦凤翻了个白眼,不屑道。